第四十三章
祝仪并不知道谢年舟中意自己的“披风”。
此时的她, 正在盘算着一件事,如何以委婉的方式把谢年舟并不委婉的话转达给林予红。
——天子要的是林家彻底的臣服,单是尚公主是远远的不够, 如何彻底的臣服, 以林予红的才智,自然比她更清楚。
林予红敢在天子刚刚入主中原之际便力排众议以粮草供养天子,说明此人绝不是普通的世家贵女,她的眼界与魄力远超割据一方的诸侯州牧, 要不然, 根本做不出这等果决之事, 更不会在这个男人是天的封建社会里成为林家的代言人。
这个时代虽然民风开放,女人的地位远比明清朝代高, 但终归还是男人的附庸, 要依附男人而活, 或依附自己的父兄,或依附自己的丈夫, 或依附自己的儿子, 连主宰自己的命运都是一种奢望,又谈何主宰家族的命运?
但林予红不一样,林家在林予红这一代早已没落,若没有林予红在天子尚未发迹之前的投效, 哪有林家现在的威威赫赫?
可以说, 是林予红将林家从悬崖之际重新拉回来, 借着天下重新洗牌的东风,一举将林家送回巅峰。
淑妃拉拢林家, 想与林家结为亲家, 天子拿林家做作伐子以警示其他世家, 未尝不是因为如今的林家鲜花着锦不输四世三公的谢家,而谢家向来以围着天子转,说是世家,却更像是天子豢养的鹰犬,这种情况下,天子自然拿不到谢家的把柄,便退而求次选了林家,林家若向天子低头,其他世家自然跟从,林家若反,其他世家则必乱。
祝仪想了想林予红的行事作风,觉得林家反的几率比较大,男人在面对女人时,总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觉得女人不行,觉得女人生来便低男人一等。
哪怕林予红的手段完全不输其他世家的家主,但她是女人,在天子眼里,那便是容易拿捏的,至于她之前的投效,在天子看来更是一种懦弱的墙头草行为,觉得女人在天下大乱时只会寻求男人的庇护,而不是把她当成慧眼能识千里马的伯乐。
莫名的,祝仪突然有些期待林予红明日的反应了——似天子这种不把男人当人,更不把女人当人,天下只有他一个聪明人的自大狂,她可太期待有人啪啪啪打他的脸了。
心里存着事儿,做什么都有劲,次日清晨,祝仪难得起了个大早,刚刚梳洗完毕,便让人去请林予红。
林予红担忧林景明,比祝仪起得更早,祝仪派的人刚到林家说明来意,林予红便乔装打扮来了驿馆。
世家们繁文缛节多,林予红出身世家,自然也不例外,世家贵女的端庄贤淑在她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哪怕知道自己弟弟被关在宫里生死不知,自己家族也是危在旦夕,她依旧是一脸的平和平静,轻啜着茶,与祝仪说着客套话,仿佛接下来要与祝仪踏青游园,而不是商讨自己弟弟乃至家族的命运。
祝仪:“......”
就很佩服!
这种泰山崩于面而色不改的气度打死她她也做不到。
祝仪选择开门见山,“谢小郎君让我转告县主,天子要的是林家彻底的臣服。”
“彻底的臣服?”
林予红搁下茶盏,眸光微转,杀伐果决的威仪便带了几分出来,“自天子南下入主洛阳,我林家哪一日不是兢兢业业以天子马首是瞻?”
祝仪点头,不着痕迹点了一把火,“谁说不是呢?若论起忠心,无人能及得上林家,林家的忠义,天子看在心里,记在心里,这才选择尚公主于林世子。”
“天子宠爱淑妃,偏宠韩王,而五公主是淑妃之女,韩王之姐,林世子能得公主为妻,可见林家简在帝心,林世子更是天子所喜,若是不然,天子怎会选林世子为五公主的驸马?”
林予红脸色微变。
“要我说,天子尚公主本是好意,只是他的好意被有心人利用了,这才有了天子扣押林世子之事。”
祝仪继续道:“县主切莫着急,天子所谓的彻底的臣服,想来是为林世子与五公主婚事之意,只要县主与林世子点了头,林世子即刻性命无忧,林家亦是前途一片光明。”
“前途一片光明?”
林予红声音带了几分凉意,只是她素来端庄自持,话里的凉意若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出来,她垂眸饮了一口茶,缓声说道:“皆女郎吉言,我也希望我林家前途一片光明。”
祝仪眉头微动。
稳了——林家必反。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林予红这个狼灭?
天子选林家作伐子,实在是低估了林予红,更低估了女人。
自大的人往往会栽在自己意想不到的地方,她希望天子这个跟头,栽得狠一些再狠一些,最好一辈子都爬不起来。
“多谢女郎转告我这些话。”
林予红面色恢复往日的温和无波,只是说出来的话,却是足以撬动大徽江山的黑话,“女郎放心,我承诺女郎的事情绝不会食言,而今世道乱,天子更是喜怒不定,我想提前把粮草运往邺城,女郎觉得如何?”
祝仪大喜,“如果县主愿意提前把粮草送完邺城,那便是再好不过了。”
“我表兄如今留守邺城,城内大小事务皆有他处理,我身在驿馆,与他通信多有不便,我这里有一枚信物,县主可拿去让人转交给他,他见了信物,自然会把县主的人当做自己人。”
“不知是何信物?”
林予红微颔首,看了祝仪一眼。
林予红自幼被贵女规矩约束着长大,极少对外物产生兴趣,更没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只是听祝仪说起信物,想起祝仪出身武将世家,家风与京中世家完全不同,祝仪所谓的信物,自然也不是京中世家的玉质东西,多半是些匕首之类的昭示武将身份的东西,想到这,她不免有些好奇,便往祝仪身上看了一眼。
祝仪欢欢喜喜从身上解下一枚锦囊,双手递到林予红面前,“县主,是这个。”
林予红接下锦囊去瞧,这是一枚褚色狩猎纹的锦囊,做工算不得好,不像是府中绣娘做出来的,倒像是寺庙里做来哄人的,她往锦囊边缘处瞧了一眼,果然,上面用金线绣着一行小小的字:明道宫。
很显然,这是邺城明道宫装平安符的锦囊,不贵重,更不特殊,是市井百姓略花上百余钱便能求到的那一种。
林予红:“......”
所以武将世家的信物便是这么一个普通且廉价的东西?
林予红抬头看了看祝仪,有些一言难尽,“把这枚锦囊交给陆将军,陆将军便会信任我的人?”
“对啊。”
祝仪十分坦然且确定,“表兄见了锦囊,便知道县主的人便是我的人,自会处处与县主的人行方便。”
“县主不要看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锦囊,但是表兄认得它,表兄那里也有一只,与这只除却颜色不大相同外,剩下完全一致,表兄看到这只锦囊,便会想起我送他平安符的场景,自然便知县主拿这只锦囊的用意。”
怕林予红不相信一枚小小的锦囊便是信物,她又补上一句, “县主放心好了,粮草对于邺城如此重要,我怎会胡乱拿东西糊弄县主?”
“县主且看,锦囊后面有我的锈迹,普天之下,我的锈迹独一无二,表兄一眼便能认出。”
林予红半信半疑,指腹摸到锦囊的背面,的确有绣工的痕迹,便把锦囊翻过来,惨不忍睹的绣工闯入她的视线,她瞬间便明白祝仪口中所说的独一无二——像这么不忍直视的绣工,满天下的确再寻不到第二个。
作为不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且擅长女工的世家贵女,面对这样的绣工,林予红委实难以开口夸奖,她迅速把锦囊翻过去,惊天地泣鬼神的绣工消失不见,她才勉强违心开了口,“呃,女郎的绣工的确独一无二。”
“丑便是丑,县主不必如此为难自己。”
祝仪忍不住笑了起来,“我本就不擅长女工,胡乱扎上几针不过是让旁人知道这是我的锦囊罢了,并非特意绣来炫耀绣工的。”
“再说了,我的绣工也没什么好炫耀的,拿出去没得让人说我阿爹阿娘草莽出身没规矩,养出一个四肢不勤不懂绣工的女儿。”
林予红眼底闪过一抹讶色。
片刻后,她笑了起来,与之前的端庄微笑不同,这次的笑终于进了眼底,柔柔的,轻轻的,像是噙了洛京的春水,无端叫人化了心肠。
“是我狭隘了。”
林予红轻柔收起锦囊,抽了锦帕抱包在帕子里,而后才交给身后的大侍女,“女郎是爽直之人,我有幸结识女郎,倒也不失为人生乐事。”
“女郎若是得了空,不妨去林家与我说说话,林家虽枝繁叶茂,子嗣众多,可都是些无趣儿人,与他们说话,没得坏了心情。”
这便是想与祝仪交心的意思了。
这么好的机会,祝仪当然要把握,“县主说这话便是客气了,县主乃女中豪杰,不输男儿,我能认识县主,才是三生有幸。”
“更何况,县主解了邺城的燃眉之急,我谢县主还来不及呢,不需县主开口,我也要时时登门造访的,到那时,县主莫我嫌我烦。”
林予红莞尔,“如此,我便在家恭候女郎大驾。”
两人约定了时间,祝仪送林予红出驿馆。
祝仪不知道林予红究竟做了什么,三日未过,京中便接连传来消息,第一个消息是天子放林景明出宫,第二个消息是林景明尚五公主,第三个消息,是天子斥责淑妃,罚淑妃俸禄三月。
淑妃自入宫便独得圣宠,莫说被罚俸禄了,就连被天子斥责都不曾,而今无缘无又被罚俸禄又被天子训斥,再联想前两条消息,很多人不约而同怀疑林景明被留宫中乃是淑妃的意思,天子并不知情,林予红将此事捅到了天子面前,天子才知晓此事。
强留外男在宫是大忌,更别提淑妃是以此事威逼林景明尚公主,此事若传了出去,天子颜面何存?
故以天子不得不顺水推舟赐婚林景明,以此遮掩宫中丑事,至于对淑妃的处置,多半只是一个开始,毕竟淑妃仅在皇后之下,若对她处置太过,则又会将此事引到淑妃留外男在宫的事情上。
被天子盛宠多年的淑妃要失宠了。
这种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传遍洛京的每一个角落。
而在驿馆居住的祝仪,此时也得到了这样的消息,但她却不这样认为,她不仅不认为淑妃要失宠,甚至还觉得这是天子在给淑妃母子在铺路,而今赐婚林景明处置淑妃不过是缓兵之计,用来麻痹世家与皇后的,只怕过不了几日,天子便会对皇后母子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