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闻收起药膏,视线却没从秋恬身上移开,忧心忡忡的:“你这个也能自己好吗?”
实在不是周书闻杞人忧天,而是秋恬现在身上的状况和几个小时前比起来,没有一丝要恢复的迹象。
认识秋恬的这几个月,就是不断打破周书闻对现代医学的自尊心的过程,他似乎每分每秒都在认识到自己所学之物的局限并越来越无可奈何。
所以哪怕今天只是一个小小的过敏,依然让周书闻露出如临大敌的神色。
“当然能好了。”
相比起来,秋恬却很轻松,甚至笑着在周书闻身上拍了拍以示安慰。
他仍旧对自己的身体很有信心,可爱星人天生的防御机制会维持他们生命的稳定,生病受伤是会有疼痛有难受,但还不至于对他们造成什么致命的影响。
某种程度上看,秋恬没说错,他的过敏确实在一周后慢慢好了起来。
红疹退去,刺痛难耐的恶痒也渐渐消散,体温回归正常水平,只是脖子上挠破的那道口子还没完全愈合,留下显眼的痕迹。
病是好了,但恢复得越来越慢了。
秋恬对着镜子检查伤口时也意识到了这个事实。
他松开手,衣领有弹性地向上回拢,遮住了明晃晃的红色伤痕,镜子里,他的面容和从前没有差别,却又好像隐隐的有所不同。
秋恬盯着镜中的自己看了好久,才缓慢找出了微妙的差别——他的皮肤似乎更白了。
这种白并不是显眼的病态的苍白,毕竟他的嘴唇仍然是正常的淡粉色,只是脸颊和身上的皮肤都更加纯净轻薄。
秋恬知道如果是正常人类的话,皮肤太薄是会出现一些红血丝的,但他脸上却透不出一丁点血色,细看之下就会显得有些怪异。
嗡嗡——
手机震动起来,打乱了秋恬不着边际的思考。
来电显示是董清雨,秋恬恍然回神,不再发呆地盯着镜子,一边按下接听一边往客厅走,拿起搭在沙发上的外套匆匆出了门。
今天是周书闻单位歌唱比赛海选的日子,苦练习好几个月,终于迎来了这一天。
董清雨穿着白大褂在医院门口等秋恬,不过十分钟就见他抱着一束花小跑着出现,步履轻盈得像绕着花朵盘旋的蝴蝶。
秋恬今天竟然穿了一件高领,米白色衣领柔软地堆叠起来,遮住了纤长的脖颈,外面是一件黑色的薄款冲锋衣,显得他气质既柔软又冷冽。
董清雨略有些奇怪地打量了两眼,总觉得现在的天气还不至于穿这么多。
“呼,我没有迟到吧?”秋恬气喘吁吁地跑来,额发被风吹开,眉眼清淡雅致,浅黄色的眼睛里神采飞扬。
董清雨又陷进去了。
她不由自主地欣赏了几秒,再也无暇考虑秋恬衣着的问题。
“没……”董清雨喃喃道,甩甩脑袋让自己清醒:“刚合适,走吧我带你进去。”
秋恬笑着跟上,又问:“但是你们这种内部活动我也可以入场吗?”
“这有什么,你坐家属位就好啦。”
“家属?”秋恬眼睛亮了亮,似乎觉得这个词很有意思,轻声默念了好几遍,眉眼弯弯的。
董清雨没想到一个“家属”都能给秋恬逗笑,越看越觉得他有意思,伸出手想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