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那近乎故意闪躲的姿态,更加激起了在场人士的极大好奇心。在法槌砸响的瞬间,整个审判庭,便立刻喧嚣起来。市民之间彼此高谈阔论着对于方才两位律师的看法,不断地交流自己的想法。有的人,甚至一时之间被激发起了想当律师的瘾,直接你一言,我一语的辩论起来。此起彼伏的议论声回响在法庭内,一些气度不够大的市民,则因为彼此不同的意见而争得面红耳赤。而少数一些同为法律业界的人,则已经顾不上欣赏庭上精湛的法律论述,只是在心中默默祈祷,在今后的庭审,不要对上那犹如恶魔般的两位男律师。
法庭没有宣布诉权问题的结果,固然是激起了听者的好奇心,使他们更加饶有兴致地谈论问题。然而,这种秘而不宣的姿态,却对双方的律师来说,是一种高度重压的心理折磨。尤其是对于原告律师而言。
如果,法庭已经否认了他们的诉权,但是依旧进行法庭调查,依旧进行法庭辩论,那无异于是在耍猴。一般而言,这种状况并不会发生。因为对于法官而言,可以驳回的起诉,但依旧进行开庭审理,那无异于是在浪费他们的时间和精力。
然而,偏生眼下,这种情况却有可能发生。
考虑到这桩案件的影响力,法庭不会草草地直接驳回起诉了事。
至少也要等戏全部做完以后,才进行驳回。
这种压力像是钢丝一样,绞向原告席的那对年轻男女。
原告那边的女律师,她的面庞的肌肤本就已经白皙,此刻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之下,那张颇动人和漂亮的脸庞,此刻竟也显得有些惨白,失去血色。
然而,即使是如此,也必须得接受。
法庭的威严,无人能够挑战。
只要是在程序允许的合法范围内,法庭就可以自由的进行裁量。
当它要你承担这样的精神折磨时,那你便只能默默地忍受。
此时此刻,对于三方的律师而言,没有一方是轻松的。原告方的律师,必须要顶着可能诉权其实早已被法庭否决的精神压力,继续开庭。而第三人的律师,则必须要顶着他们亦有可能因为参与本案而要承担的不利法律责任。而对于被告方的律师而言,案件也即将进入对于他们来说,最为不利的实体审理阶段。毕竟白纸黑字,还有公证书公证的土地侵权,已经近似于铁证如山。
这个世界便是这样。
它从来不会让凡人过得轻松和愉悦。
哪怕是在他们最为恣意和放纵的时刻,也要想办法生出一些乱子,扰乱他们难得的享乐时刻。
如山一般的压力,就这样倾倒在每一位参与诉讼的律师之中。
只有到最后判决的时刻,在这种紧张达到前所未有的密度和烈度,才会迎来它正式结束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