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此路不通,还有他路!
宇都宫立刻再度从旁听席上站了起来,“裁判长!方才原告所举出的例子太过特殊。没有理由认为一部古籍点校中,每一处句子都会如同方才原告展示那般的具有如此重大的争议性。原告提交的比对报告,没有对此进行区分,根本无从证明真正的重复率。因此,该份证据并未达到相应的证明标准!”
“既然如此。”北原冷笑一声,随即看向审判席,“裁判长。我现在向法庭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由汉学专家对两部点校作品的标点注解进行比对。这样一来,就能够知晓遣唐记中存在争议点校的部分,两部点校稿是否雷同。我想在司法鉴定之下,将能够得出客观公正的结果,以宽慰我当事者被夺走劳动成果的心情!”
“等等!”宇都宫没想到北原忽的提出了进行司法鉴定的请求,立刻开口道,“进行司法鉴定的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间进行提出。现在举证期限已过,原告已经没有权利提出进行司法鉴定。”
“那被告代理人到底想要怎样?!”北原的声音放大了几分,“你既然质疑所谓的比对方法并不科学,那为何又不同意进行司法鉴定。按照民事诉讼法,诉讼程序中的司法鉴定可由法院依职权进行启动。裁判所启动司法鉴定,在法律上并无障碍。”
宇都宫咬了咬牙。
司法鉴定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
如果万一最终鉴定出来的结果对藤村不利,那后果可想而知。
哪怕就算赢了官司,有这份司法鉴定,京都大学的声誉也必将严重受损。
宇都宫随即决定跳转战场,不在这个话题作更多的纠缠,“被告现在发表第二处举证意见。原告代理人方才认为古籍点校是在用现代标点对文言进行重新整理。此等事实存在严重谬误。”
“古代汉文其实亦存在标点,被称为‘句读’。诸多东土的古代刻书出土之后,都发现其上存在有类似于逗号、句号、顿号的标点。所谓对古籍进行标点断句,绝非是现代社会才有的点校活动。”
宇都宫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就本案而言也是如此。遣唐记目前总计有17个底本,其中有两个底本存在句读标识,分别是唐卿本和莫花园本。该两个版本是约800年前在九州的刻书坊出现。”
“考虑到遣唐记中已有两个底本出现了句读标识。相关古籍的整理点校工作,事实上已经大大减轻。因此,不能够排除原告下川所谓的点校第三稿,其大部分标点断句可能来自于唐卿本和莫花园本。在已有底本存在句读的情况下,被告藤村也可能参照了古代底本的句读情况进行断句。因此,存在重复的标点,并非就能够表明我当事人的藤村就是照搬了下川的点校成果。”
“并且,恰恰相反的是,在底本已经有了句读标识的情况下,反而不能够证明原告所谓的点校成果系其独立完成,或者没有借鉴来自唐卿本和莫花园本的句读标记。因此,下川的点校成果独创性成疑。其标点断句有相当一部分已经是存于公共领域的素材,无法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因此,原告所谓的比对报告,其关联性无法成立,需要排除与唐卿本、莫花园本相同的句读标识,否则比对结果必然存在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