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2 / 2)

这或许需要坎贝尔女伯爵阁下出面。

要不然那个无赖,肯定会把小卡文迪什先生当做摇钱树,三天两头派打手去逼迫他支付高额利息。

为了一个前路未卜的孩子,让女伯爵动用自己的人情和人脉,这值得吗?

西蒙觉得他一定是疯了。

要不然他怎么会觉得很值得呢?

大概是因为他的直觉吧。

在西蒙心目中,把作家分为几个等级,分别是普通作家,一流作家,天才作家,以及最后的怪物作家。

在天才之上,凌驾着怪物。怪物可以无视规则和常理,他们创作奇迹,就像普通人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直觉告诉他,兰斯·卡文迪什就是那样的怪物。

前方喧哗一片,马车骤然急停,西蒙身体一个踉跄,直接从座位上向前扑倒,还好他眼疾手快用手撑了一下,要不就撞到头了。

他高声问:“发生了什么?”

车夫惊魂未定道:“发生了车祸……旁边马车的马失控了,撞上了我们前面的马车!”

西蒙撩开车帘探头望去,就在距离他们不到一米远的前方,车仰马翻,拉货车的一匹马摔断了脖子,货物撒了一地,另一辆车的车夫倒在地上人事不省,车里不知道还有没有乘客。

西蒙连忙跳下马车,同其他路人一起帮忙抢救伤者。

在把受伤的乘客搀扶出马车,等待医生赶来救治时,西蒙莫名想起了刚刚的事。

那个女人临走前对他说:“愿好运眷顾您。”

如果不是和红发女人交流耽搁了一些时间,说不定刚刚被撞的就是他的马车了。

西蒙有些感慨。

他还真是被好运眷顾了啊。

……

送走了西蒙后,林无咎愉快地伸了个懒腰。

说起来,还真多亏了卡特雪中送炭送来的五十多金镑,这让他不用无奈选择买断制稿酬,有充足的底气和出版社谈判,选择对他更有利的出版方式。...

为了让西蒙同意他的主张,所以他的发言站在“如果他的书不畅销如何让出版社减少损失”这一立场。

不过他也没想到西蒙这么容易就同意了,倒是省了他的口舌。

钱多钱少林无咎其实是无所谓的,他只是不想成为被资本家收割的韭菜。

他对自己的作品很有信心。

他并不是脑子一热就开文的。

在那之前,他有做过市场调研的。

如今的时代,正处于新旧交织的转型期,工人阶级已经开始踏上历史舞台。

书籍,这种以往只有权贵阶层才配享用的奢侈品,正在迅速变得廉价易得。

在印刷技术还未革新的上世纪末本世纪初,那个昂贵的牛皮书大行其道的年代,普通作家的销量普遍只有几百本,还都收藏在私人图书馆里,成为不少不学无术贵族们用来装门面的工具,平民根本没有获取书籍的渠道。

那时候的书,与其说是知识的载体,不如说是被权贵把玩的艺术品。

但是工业革命来了。

工人们有钱了。

中产阶级的队伍也随之壮大。他们开始有更高级的追求了——读书。

他们需要更廉价的书供他们阅读。

印刷厂的机器也跟着开始革新。

在纸型浇铸铅字活版的“复制版”作为印版大幅降低重制版的费用、铁制印刷机取代了木制印刷机、添加了化学原料的木浆纸取代棉麻纤维纸成为主流、廉价的纸皮书大行其道的当今时代,一本普普通通的书都可以卖上几千册,畅销书卖出几万本更不是什么稀罕事。

狄更斯当初就是因为精准瞄准了中下阶层为受众,创作出贴合他们审美情趣的作品,从而大获成功。

在后世的论文中曾经有学者认为,维多利亚时代小说的受众基本只有6万户左右家庭,只有这些人每年可以花得起1基尼来订阅图书馆会员,或者,每月一先令购买分期出版或杂志连载的小说。(注:3)

林无咎不知道莱特帝国的读者受众情况,但是就他在这段时间的观察和搜集的资料来看,起码可以确定中下阶层才是当今出版物的主流受众。

所以他选择了童工杰克作为小说主角。

这方便让中下阶层的人与主角共情,产生代入感。

正事已经处理完了,现在是时候来处理另一件事了。

“杰克。”

林无咎笑眯眯地看向正在津津有味吃糖的某魔鬼,对方因为他这句呼唤僵住了身体,鼓着腮帮子心虚地看天看地就是不看林无咎。

林无咎笑眼弯弯,用似乎很好说话的和气语气问道:

“我记得我只让你向高瑞出版社投稿,为什么会突然来了这么多收到稿件的出版社?”

杰克摸了摸鼻子,总觉得,因为他忘记是哪家出版社所以向全城所有G字开头的出版社投稿什么的,显得他很笨的样子。...

“我怕你被拒稿!”他扭头,努力摆出一副理直气壮的表情,飞快说:“所以就帮你多投了几家出版社!不用太感谢我!”

“哦?这样啊。”林无咎笑眯眯问道:“我记得我只投了一份稿子,你是怎么让那么多出版社都收到我的投稿呢?”

杰克眨了眨眼睛,怎么总觉得兰斯的重点有些不太对?他还以为他会责怪他做了多余的事。

“复制咒啊。”他说:“很简单的。”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兰斯双眼似乎在发光?莫名让他想起了那些大蜥蜴发现金矿时的表情。

他情不自禁后退了一步,结巴了一下,“怎、怎么了?”

林无咎有些急切地问:“你一天最多可以复制多少份物品?”

“我没算过。”杰克困惑地想了想,“大概,能有几百个?”

他没事算这个做什么啊。

林无咎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一天几百本,就算100本好了,一个月就三千本了,一年就有三万六千本了。

他还费心找什么出版社啊!干脆让杰克当复印机算了!

魔鬼牌复印机,用过的都说好,这可是无本万利的好生意!

可惜刚刚和西蒙已经签好了合同,不过就算扣掉违约金也有的赚。

……就是不知道这种魔法物品会不会被异端审判局识破。

这个时代,应该不会有来源不明巨额书籍罪吧?

不过要解释来源的话的确有些伤脑筋。

可以参考洗钱的手法。

他这算叫“洗书”?

一时间,林无咎已经开始考虑要如何销赃了。

杰克:“复制的东西需要我用魔力维持,当我解除了魔力后就会消失了。”

林无咎:……

看来不需要和出版社解约了呢。

不过他又重新有了一个更好的想法!

“假设,让你复制书籍的话,那么你最多可以同时维持多少复制品不消失呢?”

杰克莫名其妙:“我怎么知道,我没事干这种事情干什么,又没有什么好处。”

就见兰斯用叹了口气,望着他的眼神充满了令人火大的怜悯和唏嘘。

“这个世道,魔鬼竟然比资本家还要单纯。”

杰克:???

林无咎随手从书柜里抽出来一本书,交给了杰克,“尽可能地多复制这本书,然后试一下你可以维持多久不消失。”

杰克眯了眯眼睛,不爽道:“我凭什么听你的?!”

不过是区区人类,竟敢一而再再而三指使魔鬼做事!

林无咎淡定给他顺毛,“乖,如果我的想法没错的话,咱们很快就要发了,你想要吃全世界的甜点都没问题。”

杰克:???

他一头雾水的看着林无咎,不明白他到底在说什么疯话。

他可是魔鬼!甜点什么的当做偶尔调剂还行,灵魂才是主食!

林无咎及时更改了“大饼”:“哦,你以后也不用当卑微乙方了,你可以直接当财大气粗的甲方,各种各样的灵魂任你挑选。”

杰克:!!!

“……行,我试试。”

...

林无咎满意地勾了勾嘴角。

杰克的魔力不是无限的,书总有消失的一天,放在人类社会里肯定会引发骚动,但是在神秘学世界里这根本就不算什么事。

还能搞一搞限时阅读的噱头,刺激读者尽快阅读,省的他们买了书不读。

林无咎可不打算只在人类世界写小说,太无聊了。

难得来到了一个拥有各种各样种族的西方幻想世界,当然要多面开花啊。

只要想到自己的作品有朝一日也能行销地狱,他还真有点迫不及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