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阳光明媚,天蓝蓝的。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这句话说得真好。往前十几年,北都的冬天哪里能看见这样的蓝天白云?
只是临近过年了,北都的马路上车辆少了八成,人起码也少了七八成。这座超级大城市吸纳了来自五湖四海的人,过年了,在北都打拼的人都回家过年去了,这城也变得冷清了。
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华夏民族更勤奋的民族了。
李子安与董曦走在一条青石板铺成的路上,旁边就是后海。
后海其实不是海,只是一条人工运河。河边垂柳依依,旧时的王府从枯黄的树枝中探出屋脊,还有斜挑起来的檐角,挂着风铃,风一吹发出清脆的响声,仿佛是在跟人说着几百年前的故事。
几百年前肯定也有人走在同样的路上,以同样的视角看这片风景。
景依旧,人却不在了。
一群鸽子从天空飞过,发出嗡嗡的声音。
董曦抬起头来看着那群鸽子,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好久都没有听见这样的声音了,真舒服。”
李子安说道:“你很喜欢鸽子吗?”
董曦点了一下头:“嗯。”
李子安笑着说道:“回头我给你做炖鸽子。”
董曦一拳头就砸了过来:“你讨厌!”
李子安呵呵笑,也不躲,挺起胸膛挨了一拳。
董曦也没用什么力气,就轻轻打了一下。
“我记得我爸就喜欢养鸽子,我小时候经常拿饲料去喂鸽子,鸽子飞的声音会让我想起我爸爸,还有老北都的味道。”她说。
李子安伸手去搂她的肩膀,可手里提着合金工具箱,另一只手里也提着一只礼盒,两手不空,想搂也搂不了。
董曦笑了笑,伸手过来挽住了李子安的胳膊。
她比李子安高10厘米,差不多一颗头的样子,这一挽手,该小鸟依人的她却不是那只小鸟,李子安倒变成了那只小鸟。
可她的身材那是真的好,这高度的女人要么给人竹竿似的印象,要么是骨
骼大身子壮,一点都不好看。可她却很匀称,前凸后翘,该有肉的地方份量十足,比如那双子山,该细的地方纤细,比如那小腰,一双大长腿占据了身体三分之二的比例,修长笔直,如白玉雕琢出来的圆规撑着她的身体,是那么的养眼,瞅着就舒服。
顺着河边走了一段路,董曦带着李子安进了一条胡同。
胡同里的路铺着石板,两边都是老建筑,却又散发着生活的气息,那种古老与现代融合在一起的味道真的很特别,就像是时空错乱了,穿越到了古代。
“前面那家就是了。”董曦还抬手指了一下。
那也是一座回字形的老建筑,墙上的砖都老得掉灰了,墙体斑驳。
李子安莫名有点紧张了,来时的路上琢磨的那些要说的话,莫名其妙的就不见了。
他这不是去见老丈母,可他的心里却有点腼腆小伙第一次去女朋友家见未来老丈母的感觉。
“呵呵,你不会是紧张了吧?”董曦的观察力向来很强。
李子安尴尬的笑了笑:“我哪有紧张,我一点都不紧张。”
这时从那门里走出来一个老头,那老头提着一只鸟笼子,脖子上戴着一串金刚菩提,手腕上缠着一串小叶紫檀做的珠子,手里还捏着两只文玩核桃。不管是金刚菩提串,还是小叶紫檀手串,还是手里拿的核桃,都盘出了包浆。就这一身行头,还有身上那味儿,一眼就能让人辨认出来,那是老北都人。
“嘿哟,这不是阿曦吗?”老头打了个招呼,然后一双眼睛就盯着李子安看。
李子安回以微笑,想打个招呼,但不知道还怎么称呼...
,心里也在猜,这老头是不是董曦妈妈的男朋友什么的,不然怎么会从那门里出来?
董曦打了一个招呼:“唐叔叔,又出门遛鸟啊, 你是越活越精神了。”
“得勒,这是你男朋友吗?”唐老头还看着李子安,那眼神儿跟老丈人第一次看女婿没什么区别,从头打量到
脚。
董曦有点羞涩的样子:“是的,他是我的男朋友,他叫李子安。”
李子安打了一个招呼:“唐叔叔好。”
“小伙子长得真俊,阿曦快带回去给你妈看看吧,我去公园了,回见。”唐老头提着鸟笼子走了。
李子安小声的问了一句:“阿曦,那个唐叔叔是不是阿姨的……”
董曦打断了他的话:“这四合院里住了四家人,那是邻居家的唐大爷,以前在机关工作,现在退休了,最喜欢盘珠子遛鸟。”
李子安恍然大悟,哦了一声。
“你也喜欢遛鸟。”董曦说。
李子安随口回了一句:“我什么时候喜欢遛鸟了,我连鸟都没有。”
忽然感觉掉坑里去了,他看了董曦一眼。
董曦的嘴角浮出了一丝促狭的笑意:“嗯,你连鸟都没有,往前一百年,这后海好多没鸟的人。”
李子安:“……”
总算是进了门,果然是四户人家的格局,但没有看见别的邻居。
这年头,老北都人十个里有八个都是房东,有的是钱,也有大把的时间,冬天的时候就在海地或者泰国过冬,见不着人也很正常。
董曦带着李子安进了东边的一间屋子。
这是堂屋,一个女人正在往一张方桌上放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