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过去,即便是像侯三这样如浮萍一般的人也有过去。自打他有记忆起,就不曾有过家人。
他在山间野生野长,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但能猜到自己的父母是谁。因为他是三个人合力生下的,一个男人提供一部分细胞,一个女人提供了另一部分细胞,还有一个人提供了子宫。
后来,有一个叫张小满的人来到他野生野长的山间,送给了他一个名字。
“有个比你小几岁的孩子也和你一样是别人合作诞生的,他叫聂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名字加个二不大讲究,这么着……你长得像个猴子一样,干脆就叫侯三吧!”
从此,他便成了有名有姓的人,帮张小满寻到榆柳村,然后自己又有了一个真正的家人。一个长得高高壮壮的胖子,傻乎乎的胖子。
若不是傻子,怎会把自己唯一的一个馒头分给别人一半?若不是傻子,明明打得过他,却还是叫他三哥,对他言听计从?若不是傻子,怎么会相信那个张小满的话,每天都守在榆柳村的小树林里,等着张小满回来找他。
本来那一天,他是打算和张小满一起离开榆柳村的,但不知为何,他忽然不想去找张小满了,而是守在了榆柳村,守在了那个胖子身边。
那一晚,胖子和他说了很多,他看了胖子很久,两双脚丫子在河水里荡啊荡,直到江照黎明。
相处了久了以后,他发现胖子是个很爱哭的人,被人欺负的时候哭,欺负别人的时候哭。于是,他决定以身作则让这个胖子变得坚强起来。什么事情越危险,他就越是冲在前面。爬树的时候排在第一个,跳进大河里洗澡的时候排在第一个,就连在山上遇到野猪,他也是排在第一个,虽然是逃跑的顺序。
其实很多时候他也很害怕,怕被摔死,怕被淹死,更怕被野猪用獠牙戳穿屁股。
但当你身后站在一个想要保护的人时,害怕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后来胖子不哭了,换做他哭了很长一段时间,胖子成为了那个总是冲锋在前的人。
侯三回想这二十多年的过去,望着风雪漫漫的街道,此刻只想快点过去。因为他若是再慢一些过去,那个胖子就会真的变成过去。
“快一点,再快一点!”侯三在心中狂呼,丝毫不管自己膝盖上的伤势,居然真的跑动了起来。
“快一点,再快一点!”胡同里的王超也在心中呐喊,全然不顾手上令人作呕的黄红一片。
“怎么没有啊!”路过第一条小巷的侯三和蹲在朱大长肚子旁翻找许久的王超几乎同时说出这句话,只是语气有些不一样。
一分三十七秒后,侯三终于找到了那个胖子,还有那个满手血污的灰夹克。看了一眼地上被人剖开肚子的朱大长,侯三抽出自己裤管里的两把土枪,红着眼,怒吼道,“我弄死你妈啊!”
砰砰砰!
三下响彻云霄的枪声,连飞雪似乎都被震停了一刻。
王超眼皮一跳,在地上翻滚几圈,躲开了刺破雪片的子弹。
侯三扔下左手弹匣空空的那把土枪,瞄了一眼右手土枪里的那一颗子弹,从兜里又摸出一颗子弹,佯装是最后一颗子弹的模样,满脸遗憾地填装进去,端着土枪,慢慢走进胡同深处。
“就一颗了?”王超活动了一下脖子,瞥了一眼侯三的膝盖,轻蔑地笑了笑,“一颗子弹可杀不死我,上回咱们没打得尽兴,没想到这第二次约战来得这么快,你斋戒沐浴了吗?”
“你焚香祷告了吗?”侯三往地上啐了一口,越是接近朱大长,心里越是发急,“今天我可不打算给你时间再慢吞吞地梳洗,但我保证你死之后,我一定会好好地给你打扮一番,绝对花花绿绿,好看极了。”
“上一个想杀我的人就躺在你脚边
,”王超歪着嘴笑道,“你可以和他好好地交流一下经验。”
“我特么跟你废什么话……”侯三一拉枪栓,瞄准王超的脑袋,快速扣下扳机,“吃我一枪!”
枪口冒出一道刺眼的火花,一颗子弹飞速旋转而出,直奔王超的面门。
王超皱了皱眉,飞身朝一旁扑去,子弹还是在王超身上溅出一道血花。瞥了一眼汩汩流血的左腿,王超努力地扶着墙壁站起,左手食指和中指探进左腿伤痕处,使劲一抠,夹出一颗子弹扔在地上,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阴笑着看向侯三,寒声道,“现在我不用赌,用脚趾头想也能知道……你的枪里没子弹了!”
侯三继续端着枪,和王超对视着挪动步子交换位置,自己来到巷子最深处,在朱大长身旁站定,冷冷道,“但我还有枪,你有什么?”
王超扬了扬手里满是血渍的小刀,“没有子弹的枪搞不出人命,但再小的刀子都能捅得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