痒这东西,越是在意,就发作得越是厉害。
明舒觉得整个背都在痒,恨不得拿手挠个百十回才舒服,偏偏手腕被陆徜无情扣锁,她一点办法也办法,只能扭着背哭丧着脸:“放手。”
陆徜没理她,只是催马疾行,不到半个时辰就赶到驿站,明舒已经憋得眼眶泛红,恨陆徜恨得牙痒。好容易等到马车停下,陆徜仍不撒手,急得她咬牙切齿骂他:“混蛋,撒手!”惹得驿站内的人纷纷投来目光,连曾氏也从马车内急匆匆掀帘问道:“这是怎么了?”
“他欺负人!”明舒扭扭后颈道。
陆徜已从车上下来,闻言只朝她道:“下来。”
“好端端的你两又在吵什么?”曾氏忙要打圆场。
明舒拿下颌蹭蹭肩头——怎么他们以前也经常吵架吗?
疑惑一晃而过,她的注意力仍被火烧火燎似的刺痒吸走,跟着陆徜跳下马车。陆徜依旧没撒手,连马车也没顾上停,就拉着她往驿站里走,以最快的速度要了间房后,将她推入其中,只朝曾氏道:“阿娘,你替她瞧瞧后背是怎么回事。”
曾氏一头雾水进了屋中后,他反手将房门关紧,在门口站了会就听到曾氏的惊呼隔门传来。
“我的天,明舒,你的背……都抓花了!要是留疤可如何是好?”
陆徜眉头深深蹙起,果如他所料那般,红疹应是蔓延她全背,又被她挠破了。
明舒那身玉雪似的肌肤从小到大就宝贝得很,夏天怕晒,冬天怕冻,娇生惯养出一身臭习惯。他原来最看不惯她身上这些富贵毛病,如今回想她脖颈上那几道血痕,心里却极不舒坦,恨不能让那些红疹血痕长在自己背上,还她一身无暇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