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草莓糖(1 / 2)

奚迟去科室后照例早晨查房。

科室新来了两个实习生跟着他,奚迟看他们学习态度很认真,带着他们的时候就多讲了点东西。

两个实习生跟在他后面,拿个小本本,边听边刷刷记笔记,眼中难掩崇拜之情。他们在学校里就听过奚老师年轻有为,接触之后,更发现对方工作及其严谨负责,教他们知识也耐心细致,学习的热情空前高涨。

奚迟在一间病房前停下脚步,对他们讲:“这个病房住的,都是颅内占位的孩子。”

他看向其中一个实习生,问:“儿童颅内肿瘤的高发年龄是多少岁?”

突如其来的问题,气氛顿时紧张起来,实习生想了想,犹豫地开口:“应该是五到八岁吧。”

奚迟微微颔首:“很对,颅内肿瘤的患病率在儿童肿瘤中排第二位,仅次于白血病。”

他又转向另一个实习生:“它最常见的病理类型是什么?”

这个实习生就记不住了,手心开始出汗,虽然奚老师平易近人,但他觉得对方提问的时候还是挺严肃的。

奚迟看他紧张,也没为难他,打开病房门进去了。

没走两步,一个头上缠绷带的小男孩从病床跳下来,跑到他面前一把抱住了他的大腿,仰起头看他,声音软乎乎的:

“医生叔叔,我什么时候能出院呀?”

奚迟被突然抱住,整个人僵了,低头正对上小男孩的大眼睛。

“你还要再住几天才可以。”他语气不由自主地放轻了。

小男孩继续抱着撒娇道:“可是我好想出院哦,我想回幼儿园了。”

奚迟看着他,束手无策,被定住了似的。

实习生们看见他僵硬的反应,在后面忍不住偷笑。

“别缠着医生啦。”孩子妈妈把他拉回去,对奚迟笑道:“我看他不想出院,整天就是问,医生叔叔什么时候来看我呀。”

小男孩这才松手,没过多久又偷偷凑过来,在奚迟的白大褂口袋里塞了个棒棒糖,明目张胆地贿赂医生。

这一下别的小朋友也凑过来了,举着吃的往他怀里塞。

“叔叔,这个薯片很好吃!”

“医生叔叔,你吃这个脆脆面吧!”

奚迟哭笑不得,等查完房,收获了一大堆零食。

他很少吃零食,就让实习生拿回去,两个实习生也不好意思,一人挑了一包就不要了。

没办法,他总不能带下手术室,只能先拿回办公室放着。

走之前,他还没忘了刚才的提问,对那个实习生说:“你要是感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格罗斯曼的《神经外科学》,第二篇第三章。”

“好的,谢谢老师。”实习生用力点头。

奚迟推开办公室门时,正巧撞见一个身材瘦削的青年站在他办公桌旁边,就是和他一起入围了国家基金的丁立森。四个人里,丁立森桌子离他最远,不管倒水还是出门都不可能经过他的位置。

丁立森似乎也没想到他忽然回来,表情很尴尬。

奚迟径直走过去,也没问丁立森刚刚才在干什么,默默把零食塞进抽屉里。自从上次数据被毁,他已经不会把重要的东西放在办公室了。

丁立森还不自然地定在

原地,似乎在等他诘问,奚迟瞥了他一眼,晃了晃手里的一包Q/Q糖:“你要吃么?”

丁立森一愣,像吃了苍蝇一样,脸色更加古怪地走开了。

一台手术做到中午,奚迟在手术室食堂遇见了办公室另一个同事。

“呦,这不是我们奚教授么。”高昊边调侃,边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今天吃烤肉饭还是牛排饭?破食堂就这几样,又油又咸,你怎么一点吃不胖呢。”

“昊哥。”奚迟跟他打了个招呼,拎起手中的便当袋,“我带了饭。”

高昊一脸诧异:“你还能有时间做饭?”

奚迟目光有点不自然:“不是我,家里人做的。”

“家里人?我看是有情况吧。”高昊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走走,看看你的爱心便当。”

奚迟无语,拿出饭卡给身后的实习医生道:“你们先自己去吃。”

“谢谢奚老师。”实习生眼里也闪烁着八卦的光。

他打开便当盒时,不仅高昊眼睛直了,他自己都愣了一下。

五个菜,摆盘精致,色香味俱全,天妇罗炸得金黄,旁边的排骨裹着诱人的酱汁,搭配色泽清新的秋葵……而且这份量三个人吃都够了。

“这水准,要是我今天回去就求婚!”高昊眼巴巴的,“奚教授,我想……”

奚迟无奈地把饭盒往前推了推:“吃点吧。”

“高日天,又蹭吃蹭喝,到时候加大码手术衣都穿不进去!”

他师姐安妍嘲笑着,端着盘子往旁边霸气地一坐。

高昊握着筷子反驳:“那也比单身女博士强,你看人家小奚的对象,再看看你。”

“死胖子!”

安妍过去一巴掌拍在他背上,外科医生的手劲不是盖的,高昊一副要吐血的样子:“工伤啊,下周我的手术你替我做。“

旁边护士都在幸灾乐祸地笑,奚迟也跟着扬起嘴角。

“请让一下。”旁边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

高昊直起背,给脸色阴沉的人腾出过道。空气安静了几秒,安妍嘟囔道:“丁立森最近更年期了。”

“还不是快要基金答辩,走火入魔了。”高昊嘴里塞着天妇罗含糊地说。

安妍白他一眼,看向奚迟,看到他正在面无波澜地啃排骨:“师弟,你不会没看出他在针对你吧?”

奚迟夹着排骨,语气平静:“当然看出来了。”

“那上周你做病例汇报,就任由他阴阳怪气?”高昊问。

“他观点确实有一定道理。”奚迟认真道,“我回去查了文献,准备再和他交流一下。”

“噗。”安妍没忍住笑出声,“他这种人碰上你,算是遇见天敌了。”

奚迟继续低头吃饭,丁立森对他有敌意,从他回国就开始了。

当时丁立森申请青年基金失败两次,导致职称也压着升不了,本来那回势在必得,却被从国外空降回来的他拿走了。

不止丁立森,也有其他同事认为是他“抢”了丁立森的机会。

奚迟不理解,他认为国家的科研资金应该投入到最有价值,最能推动医学发展的课题里,而不是最需要的人身上。

即使工作后已经在“人情世故”里浸泡了三年,他也没理解。

包括今天撞见丁

立森翻他东西之类的事,他不是看不懂,而是觉得花时间在上面很没有意义,不如去做一台手术实在。

奚迟忽然想起,车坏了的那天,霍野说他是“绝对的理性主义者”,可能奇怪的人不是丁立森他们,而是他自己。

他夹起一块秋葵送到嘴边,动作却顿住了,那为什么霍言清还在他家里?

明明门铃被按响之前,他已经躺在沙发上分析完了继续追寻真相的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