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 订婚(1 / 2)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决绝 6643 字 11个月前

见到姜丽云他们过来,姜瘸子夫妇很高兴,冯易也笑起来:“丽云姐!()”

“今天中午吃什么?√[()]√『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姜丽云问。

冯易道:“吃红烧排骨,还有炒青菜和海带骨头汤。”

姜丽云看了眼,发现排骨煮了一锅,看样子是猪脖子上的骨头,还有部分肋骨。

二三十年后,猪肋排的排骨比猪肉更贵,这时候却是反过来的,猪脖子上的排骨那就更便宜了。

海带汤里的骨头是扇骨,上面没有肉,更是没人会买,往往会被卖肉的屠户当搭头送人。

不过排骨价格虽然便宜,红烧之后的味道还是非常好的!

换作以往,吃饭的时候姜丽萍肯定挑肉多的夹,但今天孙金山在,她倒是没这样,反而是冯易挑肉多的给姜丽云夹了一些。

孙金山见状立马跟着学,然后问姜丽云:“丽云,你怎么会懂英语?”

这可是外国人说的话,姜丽云竟然会?

姜丽萍闻言,也立刻看向姜丽云。

之前姜丽云跟王厂长谈合同的样子,真的惊呆了她。

她以为姜丽云在饲料厂的表现已经够好了,结果今天,姜丽云的表现比她在饲料厂的时候的表现更好!

还有英语……她读初中的时候,学校是不教英语的,她压根不会,姜丽云又是怎么学会的?

“我以前在沙发厂的时候,跟人借书学过一些。”姜丽云道。

她在沙发厂上班那几年,姜丽萍和姜利海都很少回家,他们是不知道她的具体情况的。

“这个要有人教吧?没人教怎么学?”姜利海问。

姜丽云道:“说英语的话得有人教,单纯认的话,把单词记下来就行了。”

她上辈子很少有跟人进行英文对话的时候,主要是用英文跟人在网上进行交流,所以不太会说,只会写。

当然后世学英语的条件太好了,有各种学习资源可以用,所以她能听懂。

姜利海觉得没人教直接认有点不可思议,但他突然想到了冯易。

冯易的学习速度他是很清楚的,那些课文,冯易读个几遍竟然就会背了!

他妹妹打小就比冯易厉害,学习能力比冯易更强,也是正常的?

他一直觉得自己很聪明,觉得自己要是能生在一个好家庭,一定前途无量,但现在看看,他其实普普通通……

姜利海这么想,姜丽萍也有点怀疑人生。

她一直都是不甘心的,她长得漂亮人也聪明,他们村总共没几个人能考上初中,但她考上了。

在镇上读初中的时候,她一直觉得自己是比班里其他女生更聪明的,只是她没有那么好的学习条件而已。

也正是这一切,让她对自己的家庭非常不满。

但现在……她一直觉得比不上她的妹妹,比她还聪明?

至于孙金山……他以前还有甩掉姜丽云独自做生意的想法,现在却已经

() 不去想这个事情了。

怎么说呢,这些东西他是真的不太懂……

吃过饭,一行人回到红星乡,又跟一些养鸡户签了合同。

养鸡户从他们这里买小鸡买饲料,把鸡养大之后再卖给他们,不用担心销路……这是好事儿,基本上所有的养鸡户,都是愿意的。

不过他们也没有一家家全都去找,到后来,就是放出风声,如果有人想养鸡,可以到姜家找姜丽云。

1月29日,姜丽云就不再往外跑了,而是跟姜利海一起,收拾姜家的新房子。

这房子还没有粉刷,但门窗都已经做好,可以住人了。

这个时代,盖了房子没钱粉刷的人家挺多的,在乡下时不时可以看到外墙完全没有粉刷的红色砖瓦房。

这次她和姜利海都要订婚,这订婚宴,他们打算办在新房子里,他们的旧房子太破了。

“等明天办好酒席,我和冯易就来这边住!”姜利海对这新房子那可太喜欢了,恨不得对着墙壁亲几口。

“挺好的。”姜丽云道。

这房子里并不脏,简单收拾一下就行,但要添置一些东西。

厨具、调味品、花生瓜子……姜丽云列了一个单子,让姜利海去镇上买。

她跟冯易结婚这事儿,姜丽云已经跟冯易谈过了,冯易的意思就是他想入赘。

冯易对冯家一点感情都没有。

姜丽云自然不会反对,其实整个订婚他们家来操办,在其他人看来,就是入赘。

姜家的姜利海和姜丽云要订婚的事情,村里人早就已经知道了,冯易入赘的事情,他们自然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