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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尾巴绿了我 木三观 5116 字 11个月前

决计从善如流,短期内不再想那些“禽兽之事”。

明堑在那儿加班,池杏便陪着他加班。

他们两个养成了极好的默契,便是互不打扰也并不感到寂寞以及尴尬。

明堑用眼角望向池杏的时候,不时会有一阵恍惚:明明是刚认识的,却有一种难言的熟悉感。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契合”吗?

人类所言“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或许说的就是这样的感觉吧。

到了傍晚大概六点半的时候,秘书阿铁敲了门,低声提醒说:“该去宴会了。”

“走吧。”明堑对池杏说。

“宴会?”池杏一脸不解。

明堑说:“你不是说晚上有空吗?”

池杏愣了愣,说:“我以为……晚上就是一起吃个饭,怎么是去宴会?”

“去宴会不就是吃饭吗?”明堑问。

“……”池杏竟无言以对。

明堑去宴会,真的就是去吃饭。

大家都知道,猛兽进食的时候是最危险的,轻易是接近不得的。因此,当明堑坐下开吃的时候,旁人不敢轻易靠近他、与他攀谈。

大家去宴会都是饿着肚子笑着社交,而明堑总是安安静静地吃个饱饱的。

不过,老虎的性情孤僻,也是默认的事情,无论是人族还是妖族,都对此给予充分尊重。

但其实说到底,大家尊重的不是老虎的孤僻,而是老虎的凶悍。

虽然大家害怕老虎,但这份害怕又会衍生出最大的尊重,故而但凡有什么重大宴会,大家都得邀请老虎。

一般老虎性格孤僻,喜欢独来独往,不太会赴宴。但明堑偏偏不一样,明堑很喜欢来参加宴会,只是他来了又不搭理人,坐下来就吃掉二十斤烤肉,以至于大家都怀疑他是为了蹭饭来的。

但想想又觉得不至于,明堑可是亿万富翁,还差这一口吃的吗?

这回,明堑身边带着一只疑似狐狸精的美人出现了。美人并不着正装,只穿套帽衫和牛仔裤——这也不怪,一般妖族不穿正装是不会被诟病的。

只是这个小妖长得太好看,就是不打扮也特别勾人。

大家都暗暗吃惊:谁都知道明堑是典型的虎族,独来独往,从来不带伴儿的。今天竟然带了个男伴来,这是……什么意思呢?

明堑把美人带来之后,便安然落座。

大家正想看看美人会怎么和明堑互动,没想到美人和明堑一起坐下来就开始吭哧吭哧的吃起肉来。

“美人的食量好恐怖!”

“那个美人是吃了十斤肉嘛?”

“啊,已经吃第十一斤了……”

“到目前为止,美人都没有和明堑做任何互动……”

“对啊,这真的是明堑的伴儿吗?”

“我看这不是他男朋友吧,应该是饭搭子……”

“哦,是饭搭子啊……”

在这个社会,人族和妖族数量多,占地也多,野外林地很多都成为妖怪的保护区。因此,食品变成了奢侈品。新鲜的肉类更是昂贵至极。多数居民都只能买得起营养剂或者罐头食物。比如池杏。

贫穷的池杏每每靠营养剂度日,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鲜美的肉类了。

他听说大猫总裁要约他晚饭,他特地饿了三天来的。

啊~新鲜的肉类真的太好吃了~只是普通的炭烧不用加任何调味料就能满足他的味蕾!

嗷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