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兰奕欢叹了口气,摸出一块帕子,递给莎达丽,说道:“来,擦擦。”
这人的脸上永远带着笑,嘴里永远没半句准话,莎达丽有点生气,只想把这块帕子掀到兰奕欢的脸上,可抽噎了一下,终究舍不得那样做,接过帕子,擦了擦脸。
她一只手还揪着兰奕欢的衣袖,生怕他跑了。
兰奕欢道:“我……不是不认你……”
他的嘴里总算冒出了这么一句话来,莎达丽立刻说道:“你一开始不认我,是怕连累我,你觉得大雍很危险,我知道。可是你现在还有什么理由?我们不再是你想要疏远就能摆脱的关系了!”
兰奕欢这个人向来都是深思熟虑,心事极重,莎达丽这性子却是全世上就没她说不出口的话,把兰奕欢治的死死的。
他无可回避,终究也只能说:“你为什么这么快就能接受我是你的亲人了?”
莎达丽说:“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是。”
兰奕欢说:“对呀,因为咱们已经相处了那么久,彼此都熟悉和了解对方,是不是?但对于其他人来说,不是这样的。我从小在大雍长大,可能对很多东西的想法、习惯都和你们不一样,我怕我……”
兰奕欢顿了顿:“我怕我让大家不高兴,或者给大家添麻烦。”
莎达丽完全没把兰奕欢的担忧当成一回事:“没事,你不用担心这个,他们就没一天是从早到晚都高兴舒心过下来的。”
兰奕欢:“……啊?”
达剌的王室过的这么艰辛吗?
“因为我每天都在给他们添麻烦。”
莎达丽挺起胸,骄傲地说:“我藏过我爹的酒,倒过大伯的墨汁,还剪过爷爷最喜欢那匹小马的马尾巴,今天我跑出来找你的时候他们也不知道,估计现在都在着急的到处找我呢!”
兰奕欢:“……”
莎达丽说:“但是我爹把我养到现在了,也没有丢掉我,因为我是他女儿啊,我给他添麻烦是应该的,这样才能让他感受到当爹的快乐。”
“你少让他们操了这么多年的心。”莎达丽说,“他们应该补偿给你才是。”
兰奕欢不禁听得笑了。
他靠在墙上,笑起来的时候,仰头看着小巷上方那片狭长的天空,眼中也不知是什么情绪,片刻之后才说道:“是这样的道理吗?”
莎达丽说:“哎呀,你怎么连我都怀疑?你信我的没错!”
她上前抱住兰奕欢的胳膊,看着他,眼中带着祈求,说道:“走吧,走吧,走吧。”
*
就在兰奕欢被莎达丽软磨硬泡的时候,发现莎达丽不见的林罕果然也在慌神中。
“你说她是听了我们说话,然后就走了?”
林罕问自己身边的年轻人:“你怎么知道?”
那个年轻人名叫阿瓦,也是之前莎达丽第一次带着兰奕欢来驿馆时,曾经跟她说笑的年轻人。
他虽
然在这里担任护送出使团队的卫队长,其实也是个贵族出身,应该管林罕叫一声“二舅”。
阿瓦摸了摸头,说道:“她应该是听见了吧,因为她就是从你们的窗户边跑过来的,然后这样的表情……”
他想了想,用手捂住嘴,然后做作惊讶地瞪大眼睛,倒退几步。
林罕看的满头黑线,挥手道:“行行行,继续吧。”
阿瓦放下手,说道:“然后她就跑到了马边,斩断缰绳,上去之后就离开了。这样应该是听见了吧。”
林罕说:“那你当时是死了吗?为什么不拦住她!”
阿瓦道:“舅,我也听傻了啊!!!先前不是说……”
他小声嘟囔道:“不是说小舅人没了吗?你和大舅不知道哭了多少回,我这也挺难过的,结果现在居然一下子找回来了,难道不惊人吗?”
林罕头疼道:“你这个废物,我真是一天天要被你们这些兔崽子给气死了。他受重伤,脸坏了,被名医治好了,所以模样看着年轻些,就这么简单!以后不许胡乱咒人!”
阿瓦心里想着阿雅思那张年轻的面容,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低声说:“名医,名医,妙手回春啊。”
林罕简直想踹他一脚,但这时,阿雅思已经走了出来,阿瓦连忙住口,热情洋溢地冲着冲着阿雅思打招呼:“小舅,您好呀。”
阿雅思微笑着说:“你是拉娜姐姐的孩子吧,你好。你刚出生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现在都长成英俊的大小伙子了。”
阿瓦嘿嘿直笑。
孟恩也从阿雅思的身后走了出来,兄弟之间能够重新相认,对他来说绝对是一生之中最大的喜事,令他严肃的面容上也布满了笑意。
此时周围没有闲杂人等,孟恩便直接说道:“等明天,咱们也把欢儿给接过来见一见吧。之前虽然见过几面,可都没一起好好说过话,其实我这阵子,心里一直很惦念他。”
自从看到阿雅思那封信,知道了兰奕欢很有可能是自己的侄子,孟恩就一直非常想见见这孩子。
但一方面是还无法最终确定,也不知道兰奕欢愿不愿意认他们,另一方面也是怕中了有心之人的圈套,危及双方的安全,所以他才迟迟犹豫。
如今,其实也不能说是最好的时机,但阿雅思都回来了,全家在这里,就差兰奕欢一个人,孟恩就觉得心里还缺着一块,好像冷落了那孩子,很过意不去。
阿雅思却通过这段时间跟兰奕欢的相处,稍稍猜出了儿子此时可能的心情,他想了想,说道:“欢儿可能还没有完全适应,我先去和他说一说。”
孟恩说:“对,对,别让他不高兴!这些都看他的。正好,咱们也好好准备准备……”
他说到这里,林罕想起了什么,不由得大叫了一声:“啊呦!”
其他人都紧张地看着他,连声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林罕说:“完了完了,我想起来了,莎达丽这丫头要是真的听见了咱们的
话,又那么急匆匆地跑出去,多半是去找欢儿了。万一她现在就要把欢儿给拽过来,咱们根本就没有准备!”
这处驿馆周围都有达剌的勇士守卫,倒是安全,可他们什么都没有准备,也不知道兰奕欢喜欢什么,爱吃什么,能不能接受他们平素的言行习惯。
大雍和达剌完全是两种环境,这孩子从小在大雍的宫殿里长大,万一这样正式见面的印象不好,不喜欢他们这些家人,那该怎么办?
大家一听,全都慌了。
阿瓦立刻说道:“我昨天在院子里乱扔了很多武器,他会不会害怕?我去收拾一下吧!”
孟恩道:“你快去!小弟,欢儿喜欢吃什么,你知道吗?你写个单子,我立刻派人去买回来!”
林罕说:“还有这院子,应该布置布置。来人,来人!”
虽然还没有确定兰奕欢一定会来,但大家都已经团团地忙乱起来,紧张地布置着这座不能被称为家的驿馆。
孟恩指派了一群人干活之后,又迅速回到了自己所住的院落中,找到了自己的妻子。
与大雍的习俗不一样,达剌的女人也同样有资格掌权甚至四处游历。
林罕的妻子喜静,留在了达剌,而孟恩和他的妻子塔娜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塔娜年轻的时候还经常随他一起上战场杀敌,两人感情甚笃,这次也一同来到了大雍。
不过因为塔娜好动,再加上曾经又在打仗时伤过身子,所以两人商议之后,一直没有再要孩子。
塔娜一听孟恩说兰奕欢有可能要来,立刻也紧张起来,说道:“那怎么办?我要不要去换身衣服,显得稍微温柔慈爱一些?大雍的女子看起来都很端庄,我这个样子,会不会吓到他呢?”
孟恩却并没有关注服饰,看了妻子一眼,觉得依旧像往常一样美丽:“我觉得你这样子很好。但我是在想,如此匆忙,咱们也来不及准备什么有家乡特色的好菜,能不能给他熬一份奶茶喝?这里的人中,只有你做得好。”
他们那里的习俗,远行的游子回家之后,都要先喝上一大碗的奶茶,仓促之间别的来不及准备,孟恩想着,最起码这个仪式要有。
塔娜连连点头,说:“你去把东西准备好,我这就去。”
孟恩出去之后,她想了想,还是换了一条自己最漂亮的裙子。
塔娜从来没有见过兰奕欢,但是她所见到的孩子们大多数都是上蹿下跳,闯祸不断,没事转着八百个心眼的皮猴子,一个赛一个的不好对付,所以很担心兰奕欢会不喜欢他们,甚至不好相处。
在镜子面前照了照,又试着练习了长辈温柔慈爱的笑容,塔娜这才过去带着下人煮奶茶。
所有的人都动起来了。
阿瓦冲到他们一众武士所住的值房,看见不当值的人一个个躺的横七竖八,连忙把他们叫起来收拾房间,收拾自己。
大家一边干活,一边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兰奕欢会喜欢他们更热情一点还是稳重一点,一会是不是得
换上统一的衣裳站在门口,才显得比较隆重威武。
林罕忙乱了一通,突然想到,不管兰奕欢在这里住不住,都应该有他的房间才是,立即挑选了一处最好的房间,亲自挽袖子,带着人布置了起来。
阿雅思知道兰奕欢喜欢繁华热闹,写出了兰奕欢爱吃的东西之后,他又让人买了不少的花灯,自己爬到树上,寻找合适的位置,一盏盏地挂上去。
后厨里,孟恩和塔娜夫妻一边商量着配方,一边熬奶茶。
大家忙的热火朝天,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座驿馆中要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然而,大概是这工程实在太大了,正是热火朝天的时候,驿馆的大门突然一下子被打开了。
紧接着,就是莎达丽的声音传了进来:“没事,你快来,大家都很好相处的——”
话音突然戛然而止,莎达丽还保持着去拉兰奕欢的动作,整个人却已经僵住了,有些呆滞的看着面前这一幕。
打扫到一半的庭院,挂在树上的花灯和阿雅思,后院里传出来的浓浓奶茶味,亲自扛着一床被子站在廊下的林罕……
后面的回廊下,还有阿瓦所带着的一群正要闹哄哄去找衣服换衣服的大小伙子——有的人外衣都已经脱了。
莎达丽十分震惊:“你们在干什么!”
大家都是满脸尴尬和惊慌。
他们本来想隆重的欢迎兰奕欢,没想到摊场铺的太大,兰奕欢和莎达丽又来的太快,这样弄到一半,反而还不如不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