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社会最底层的贫民。
他们以乞讨为生,没有自尊、没有落脚之地,甚至大多数都没有户籍。乞丐死了,就是死了,就是被人打杀了,也不会有人替乞丐鸣冤。死后多数都被丢在乱葬岗,少数几个幸运的,也不过就是勉强入土为安。
闻叙幼年时,见过太多太多莫名其妙死掉的乞丐了,正是因为见得太多,他才会清楚,因为身处社会最底层的卑微,所以乞丐是这世上最会察言观色、洞察危险的群体。
人命如草芥,而乞丐的命,连草芥都不如。
修仙界虽繁花似锦,但这世上永远不缺穷人,也不缺行乞为生的乞丐,闻叙在阆苑城中,就见过不少乞丐。
“你的意思是,我们去雾山村附近找乞丐打听消息?”
闻叙摇头:“不需太过靠近的地方,若雾山村真有灾厄,乞丐必然躲得远远的。”
卞春舟被电视剧荼毒许久,思维方式暂时还没完全跳脱出来:“那万一,那邪修穷凶极恶,抓乞丐喂食玉骨合欢树的邪种呢?”
“不会的。”闻叙当即否认。
“什么不会的?”
闻叙笑了笑:“你还记得,我们救下的那名男子吗?能叫青楼的打手看中,他的容貌应当生得不错吧?”
卞春舟听懂了:“哇去,这年头邪修还挑三拣四上了,瞧把他能的!”
闻叙没说的是,乞丐风餐露宿、朝不保夕、形容狼狈,邪修就算是再不挑剔,也不会选乞丐当邪种的寄生体,但这些话,就没必要告诉春舟了。
至于陈最,他根本不耐烦动脑筋,一听只是简单的打听消息,便立刻没了兴趣,这会儿已经出去练刀了。
三人回城修整半日,便出发去了阆苑城的西边。
考虑到雍璐山弟子的校服实在太过显眼,陈最又实在不是打听消息的料子,卞春舟和闻叙便决定分头行动,只是卞春舟有些担心闻叙的眼睛:“真不用叫陈最最跟着你吗?要不,我们还是一起行动?”
“太明显了,你装作富贵小公子出行,带上陈最当护卫,必不会有人怀疑,但我一个瞎子,装算命还带这么强的护院,这不是摆明了不正常吗?”
“好吧,那你要是有事,记得立刻用传讯符。”
闻叙已经把戴在手上的储物戒摘了下来,用绳子挂在了脖子里,闻言便拍了拍胸口:“放心,我师尊有送我保命的手段。”
哇,不愧是神龙,卞春舟这下真的放心了,便穿着一身锦绣衣衫,带着沉默大块头强壮护卫招摇过市去了。
闻叙感觉到两人离开,在街角停了一会儿,转身进了一家客栈,没过多久,他便穿着一身陈旧的落魄青衫,提着一个破旧的沉木箱子,在城西最破败的贫民窟门口摆了一个义诊的小摊子。
没错,闻叙并没有装瞎本色出演神算,反倒是扮作了一个江湖郎中。
至于他眼睛上蒙眼的缎带,自然是被好好收在了储物戒中。
修仙界的神奇手段非常之多,只要有钱有能力,哪怕只是凡人,也可以百病无忧、长寿安康,但前提是得有钱有权,不论是在凡人境还是修仙界,处于底层的人,永远是饥寒交迫、困顿不堪的。
闻叙脸上稍稍做了易容,他记不住自己脸,甚至对美丑没有任何的概念,所以他用灵力改变了肤色,加重了黑眼圈,散乱的刘海又遮盖住小半张脸,看着就是个行走江湖的普通潦倒大夫。
他这么一改,倒是跟这整片贫民窟街区完美融为一体了。
闻叙并不是真的为看义诊而来,有没有人来照顾他的生意,这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他之所以选择义诊这个方式,完全是受那位明灵医的启发。
加上,此地若真的有人遭了邪修毒手,贫民窟的人多数也看不起病,此刻他出现,哪怕他看着实在不太靠谱,恐怕也会有人来试一试。
闻叙并不着急,他的耐性一向很好,今天天气不错,贫民窟的乞丐除非是走不动道,多半都应该出门行乞去了,他来的时候尚早,坐了许久,也就只看到巷子口几个探头探脑的小鬼头。
闻叙权当没看见,慢条斯理地整理着木箱里的东西。
木箱其实他是随意买的,里面除了一副银针,就是几个充门面的空瓶子,说是整理,其实更多的是随手拨弄。
说来闻叙确实学过一些非常粗浅的医术,包括仅限于抓风寒药剂和处理简单的伤口,骨折也能掰,但成功的概率大概五五开,当然了,他现在是修士,认穴扎针不在话下,只要不是什么疑难杂症,大多数都能糊弄过去。
再不济,他这次下山,还带了不少丹药。
这会儿太阳升得老高,闻叙懒散散地打了个哈欠,正在他快要被暖融融的太阳晒得昏昏欲睡之时,终于有病人上门了。
是个年迈的老婆婆,被两个瘦弱的小孩搀扶着,可即便如此,行走间也非常艰难。
“伸出手来。”
闻叙的声音淡漠,却反倒叫面前的两小孩少了几分戒备,须知在贫民窟里,大人物们的体贴关心才最叫人毛骨悚然。
“风邪入体,小病拖成了大病,坐好,我给你扎两针。”
闻叙说是扎两针,其实是用灵力替人温补内脏,当下老婆婆就觉得神清气爽起来,就连一直隐隐作痛的头都没那么疼了。
“多谢神医,多谢神医。”
闻叙摆了摆手,态度颇有些漫不经心,但有了第一位成功的病患,接下来……就有二三四五六位病人上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