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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 烈冶 4608 字 8个月前

我的视觉是不会出错的,那天在监控内的画面,我看得一清二楚,那个笔记本就放在置物架的最上端。

而此刻,置物架最上层那勾勒出书本形状的浅色落灰,佐证了我的猜想。

手指的痕迹,抚在那落灰旁,那是我精准预估了书本位置的证明,很显然,有人在我到来之前,将那笔记本拿走了。

仇郁清拿的。

颓然地坐在矮梯上,手抚头发,我自嘲地笑。

笑我以为仇郁清不会跟我作对,笑我心存侥幸,觉得仇郁清应该已经没有其他事情再隐瞒我了。

然而事实证明并不是那样。

有太多的事情,他不想让我知道,或许我自己原本也是打算忘记的,毕竟我都已经把它放在了这么隐蔽的地方。

眼不见心不烦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但最令我感到无奈的是,时至今日,我已不想再打电话质问他了。

他一定不会说的,无论我怎么哀求、撒娇、甚至提出交易,他都只会当做耳旁风,不欲同我讲。

难道就要这样放弃了么?重新站起身,望着眼前满满一屋子的杂物,我叹了口气,心说既然来都来了,怎么能空手离开呢?起码,也得找出一件对恢复记忆有帮助的东西吧?哪怕做了无用功,那就当收拾了这间屋子就好。

于是……便这样开始了。

我开始收拾这间许久没有人打扫的屋子,这个被人废置的杂物间,那时候我的想法很简单,我只是觉得——既然这里面存放了平日里我不愿看见的东西,那么至少就说明,它们或被我忽视,或为我所逃避,说不定这些东西里面,能被我发掘出什么关键的物品呢。

老实说,其实最开始我是没怎么抱希望的。

特别当夕阳照射进屋内的光线被卡成了一处处小小的光束,而无数象征着污秽的灰尘,正如同争相舞蹈的精灵,在我的眼前律动,并被我吸进鼻腔的时候。

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空气的流向在这样一个小房间内被看得一清二楚,而捂着鼻子的我则垂眸,睁大了眼睛,看见了一样……终于同我记忆相呼应的物品。

老实说,我不明白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甚至镜头也堪称夸张地碎裂掉。

虽然它的款式很老,体积大,戴在脖子上也足够沉重。

但单凭它在我心中的地位,也总不至于被遗弃在这个不起眼的角落。

——大学生日,顾鑫得知我的理想后,送给我的第一样价值不菲的礼物。

这台单反相机是一切的伊始。

是我一步步走到今天这里来的证明。

当然……

手指略微颤抖,脑海中的记忆开始逐渐松动,我握住这台相机的力道,忽然变得很轻很轻了。

轻到近乎能够打碎它。

就像想要打碎那些不堪的过往一样。

作者有话说:

啊啊啊啊,这个月终于马上结束了!老实说,虽然知道怎么写,但是这篇文越写到后面,我就有一种生怕自己写不好写崩了的感受,因为……因为真的……哎,这文催心肝啊!我不能像写甜文一样毫不顾虑地对待它,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