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7 章(1 / 2)

嫁高门 苏幕幕 8780 字 4个月前

到秦太医家中,两人很快就被请进了书房,秦太医让二人随意,自己便出去了。

陆璘到一旁桌子上喝茶,看施菀在书架上找书。

秦太医是宫中最高等级的御医之一,也是个喜好藏书之人,尤其是医术方面的书,这里的医书比外面的书肆还要多。

想到能将所有书都抄下,施菀欣喜不已,迫不及待就挑书,却发现这书大约是秦太医都挑过的,全是名家大作。

最初她看的最中间两层书,随后踮起脚来拿最上层的,正够着的时候,陆璘到了她身后,手伸到她手上方,在她要拿的书拿了下来,递给她。

她接过书,下意识就往后退了两步,与他拉开距离。

她后面便是书架,没什么退的空间,陆璘看着她,自己往后退了两步。

“谢谢陆大人。”她说。

“不必。”他看了看书架:“上面的还要吗?我一起拿下来给你。”

她连忙道:“等一下再拿,我怕弄混了位置。”

他深深看了她一眼,明了她就是如此,总怕影响到别人、怕麻烦别人一点点。

于是他又抬手,将上层的书一起都拿下来。

“你……”施菀还没说出口,他便道:“没事,我记住排序了,待会儿我再按原来的样子放回去。”

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哪里能高中榜眼?施菀想起这回事来,看他一眼,不再说什么。

陆璘笑道:“回去我帮你抄书吧,待我日后再升几级官,说不定还能卖钱。”

施菀被他逗笑了,将一本一寸厚的书拿了出来:“那你就抄这本吧,这本卖的钱应该多一些。”

陆璘翻开那书,是一本草药辨认的书,不只厚,还是带图的,真要抄下来,颇费些功夫。

“倒也不是不行。”他回道:“想必你画起画来差些功夫,只要书上有画的,你都可以交给我,我三两日便替你画好。”

施菀看他一眼,却不知怎么回。

她觉得这样欠他太多,但她自己画画确实差一些,最后犹豫太久,就索性没回答了。

在秦太医府上挑好书,两人与秦太医道过谢,一起出秦家。

已是深秋,天渐渐寒凉,但今日还好,出了太阳,秋高气爽。明日就是重阳,街上又是分外热闹,各家各院里也都备着重阳节。

陆璘将书交给长喜,在马车下朝施菀道:“回去后我让府上的书办帮我们一起抄,他们速度快,几日就抄好了,要不然我带你在京城逛逛吧。”

施菀摇头:“不必了,我没有要逛的地方,就先回去抄书。”

她说着要走,陆璘却拦住她道:“你到京城,从以前到现在都没好好看过,以后也不定有机会来,今日就好好看看不行吗?”

他说得认真,看着她的目光带着几分乞求。

施菀的确没怎么在京城逛过,当年初到京城便住进了陆家,然后便是备婚,再然后成了陆家的少夫人

,不敢、也没有机会出去;至于现在,她几乎只在陆家与国子监之间往来,再没去过别处。

陆璘又道:“原本我是打算着,你来了京城,我绝不会轻易让你回去,现在我想……如果你后面真要走,我不会拦你,只是今日,想带你看看。”

他的话,似乎是交易,好像在说今日一起看看,以后她离开京城时,他便不会纠缠她。

施菀点点头:“那好吧。”

陆璘让陆家的车夫将书带回去,自己与她徒步往街心走。

京城最繁华之地,是杜河,杜河之上一桥飞架两岸,形似一道彩虹横跨河上,所以取名为虹桥。两岸汇集着整座城最豪华的商铺,从早到晚都是人来人往,节庆之夜更是灯火通明。

陆璘带施菀站在桥上,和她道:“对面那座三层楼的酒楼是飞星楼,京城最大的酒楼,做南北名菜,里面大厨是宫里出来的御厨,手艺确实不错,但也贵,一道烫白菜都要卖一两银子。

“它旁边的是汇通钱庄,传说老板富可敌国,拥有全国最多分号的钱庄,江陵府也有一家。

“飞星楼对面是瑶芳楼,里面歌舞不休,戏曲不断,算是京城最大的独勾栏瓦市,原本它们和飞星楼该是互相照应生意,可两家关系却并不好,你知道为什么吗?”

施菀摇摇头。

陆璘待要说话,却看着她停住了,问:“但你并不关心是不是?”

施菀正盯着桥下的商船看,听到他的话笑道:“我等开年就走了,只是个京城的过客。”

陆璘低声道:“我只是觉得,我该带你看看。既然你不关心,那要不然我带你去畅春园好不好?那里鲜花四季轮换,如今必然是菊花的天下,最新最全的菊花品种也都在那里。”

施菀点了点头。

畅春园是朝廷出资修建,免费供百姓游玩,遇有大节庆,皇帝还会亲至,士庶共赏,与民同乐。

两人去了马车租赁档口,租乘马车前往畅春园。

里面果真摆了满满的菊花,黄的,白的,紫的,绿的,大的,小的,各式各样。

也有挂着个木箱的小贩在里面做生意,见了两人,上前道:“夫人,买只梳子吧,结发同心,百年好合。”

施菀一愣,意识到他将两人当成了夫妻,只摇摇头,径直往前走,小贩却又拦住陆璘:“郎君,买只梳子吧,只用七文钱,小人上有老下有小,赚个辛苦钱,求郎君行行好。”

陆璘拿出七文钱来,小贩收了钱,连忙道:“谢谢郎君,郎君挑哪个梳子?”

陆璘看向施菀,却见施菀已经走开了两三步,只回头看着,并没有上前来挑梳子的动向。

他随意挑了个雕着金银花的小木梳。

小贩走了,陆璘拿着梳子走到施菀面前:“你拿着吧,木质一般,只是便宜小玩意儿,到时候回安陆路上用。”

梳子原本是很暧昧的东西,似乎更像定情信物,但他一边给她,一边说让她回安陆的路上用,又似乎没有

那种意思。

她不知为何就伸手接过了,接到手中那一刻,突然意识到,这似乎是很多年前,她期望过的。

若是新婚时,他带她出来,带她看这繁华的都城,带她来逛这景致宜人的园子,听别人道一声“结发同心,百年好合”就被哄得买下一只劣质的梳子交到她手中……

那该是怎样的欢喜与幸运,能满足她对夫君、对新婚燕尔的一切想象,一定是做梦都会笑醒吧。

于是她明白过来,他是在补偿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