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从店里寻来一份报纸看着打发时间,从傍晚等到天黑,已经是第三杯柠檬水之后,那收了埃洛伊斯钱的小孩儿才气喘吁吁地跑进来。
“小姐,娜莎她这会儿正与本杰明先生一道从剧院的后门出来,像是要去她家里。”
埃洛伊斯又连忙问他,娜莎的家住那里,那小童工开始还不愿意说,道他们不能透露演员的住址。
可埃洛伊斯又出了份钱,用上帝发誓她可不是去干坏事的,小童工才说了出来。
听罢,埃洛伊斯立即拦了辆车,率先往那附近去。
虽然二人以前相熟,互相走动过,可近期她忙着在裁缝店里打滚儿,也小半年没有与人联络,不可能开口就找上去求生意,况且现在身份地位时过境迁,埃洛伊斯不敢确定人家就还愿意理会她。
有许多看着风光的人,面对落魄时认识的朋友,却不甚愿意再接触,唯恐看见了就想起当年的光景。
埃洛伊斯不敢拿别人的性格来赌,就只能人为制造出偶遇,看人家对她什么态度,再慢慢露出自己的目的。
为了扩展生意,她不得不这么厚着脸皮。
娜莎家住的离埃洛伊丝家里租住的那房屋原来只隔着两条街,她住着一座两层的独栋,这房子从外头看着很精巧,小篱笆墙与铁栅栏在前院隔出来一点小院子,里面依稀可以见到打理整齐的花丛。
自打乔约翰上回将花束留在后台,黯然离去之后,他就许多日子没再与娜莎联络,整日抑郁地呆在家中。
而娜莎对此的缘由心知肚明,许久不见乔约翰来找她,竟还生出些不习惯。
瞧着这两日又有些肥头大耳的人来扰她,她便又写了两行段信,送去乔约翰那里,不到半日的时间,他便又恢复了精气神,刮了胡茬洗了脸,穿着熨帖的燕尾礼服,神色庄重地去剧院接了她。
这是乔约翰头一次被邀请去她家中做客,他预感娜莎打算告诉他一些什么。
看见简信的第一时间,便手足无措地派管事出去买些礼物带着,此时此刻,眼看着抵达了娜莎的家,娜莎却挽着他的手臂,要带他去这附近的店铺逛逛。
“我家里厨娘的手艺很拙劣,恐怕什么菜都不能合你的口味。”
娜莎侧脸与他说着,迈动步伐,乳白色缎面裙摆曳动,走入了一间卖有葡萄酒的店铺,打算选一瓶来佐餐。
“合口味,你家里的晚餐,无论什么都能合我口味。”乔约翰忙解释着,他露出诚恳地神色,双眼直勾勾地瞧着她,唯恐不够真挚,又道:“希望你以后能多请我两次。”
乔约翰见娜莎笑而不语地岔开话题,心里一阵酸涩,他知道,如果不是有人去她身边骚扰她,或是剧院的老板招惹,娜莎是不会主动联系他的。
她永远只把他当个很得力的棋子,明知他的感情,却视而不见,只用来拿捏着利用。
不过,乔约翰对她这种行为并不介意,至少他还能有点用处,可以让她受益。
乔约翰叹了一口气,再抬起头时,娜莎却松开他的手臂,快步朝柜台边走去,拍了拍那边上一个姑娘的肩头。
“埃洛伊斯,你怎么在这里?”
娜莎的口吻十分惊喜,而埃洛伊斯也转过头来,她在这附近转的腿都酸了,这才等到这对璧人出现,察觉他们似乎要往这边来,埃洛伊斯才钻进这店铺里,装作选商品。
她亦是一副新奇模样,答道:“我现在就住在这附近。”
又看了看她背后的乔约翰,挑起眉头:“这不是本杰明先生吗?”
娜莎回过神,意识到乔约翰也在,就紧张地询问起埃洛伊斯:“你怎么认识他?”
埃洛伊斯才解释,她前些日在裁缝店工作时,有幸服务过本杰明先生的姑妈,见过两回。
而乔约翰也点头,问起她们为何看着相熟。
娜莎还瞒着他许多事,怕埃洛伊斯不知道她的情况,说漏嘴,就与埃洛伊斯打眼色,抢着说道:“以前在一处干过活的朋友,我们有些日子没见了。”
乔约翰恍然大悟,他开朗地微笑起来,熟稔地招呼:“既然都认识,不如也邀请埃洛伊斯与我们一道用晚餐吧。”
这还是他第一次知道娜莎除了剧院同事之外的朋友,他十分愿意了解娜莎的交际圈。
见状,娜莎心虚起来,思索一瞬便答应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