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目送宣月消失在电梯门后, 阿皓笑笑,转身离开。
他只穿了件棒球服,在冬夜显得过分单薄了。走出住院大楼, 有风迎面吹来, 他拢了拢衣服, 吹了声口哨。
男人嘛, 冷一点不碍事,只要心是热的。
他没想到那个酒吧里仅有一面之缘的姑娘会出现在沧县,更没想到他们的亲人会在同一时间进入医院。
刚才在对面的便民超市里, 他正给阿婆买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 忽然听见一声“欢迎光临”的电子音,回头一看, 就看见一个垂着脑袋心事重重往前走的身影。
倒也没多想,他继续寻找指甲刀。
只是绕过一只货架,两只货架,那个身影又映入眼帘。
她踮着脚尖, 努力去够货架顶层的切片面包,试了好几次都没拿到。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光看那只倔强的后脑勺也能看出她的不服输。
头发乌黑, 在白炽灯下泛起漂亮的光泽,松松散散挽在脑后。
她够了几下没够着, 居然还原地起跳了。
阿皓有些好笑,走到她身后, 替她拿了袋面包。
“还要吗?”
后脑勺的主人很惊讶, 倏地回过头来, 四目相对的一瞬间, 阿皓也怔了怔。
是她?
大概一个多月之前, 那个在酒吧来要黑桃A的姑娘。
做他这一行,常年在酒精里泡着,身边充斥着形形色色热爱灯红酒绿的人。阿皓走到哪里都有人称呼他一声皓哥,姑娘们也总是娇滴滴攀住他的肩,想从他这里讨杯酒喝。
阿皓很大方,她们要,他就给。
人在江湖嘛。
可见惯了那些或谄媚讨好,或另有所图,或贪慕权势,或俗不可耐的浓妆艳抹,他在某天夜里遇见一个特别的姑娘。
她不肯告诉他自己叫什么,还非要他开瓶黑桃A。
阿皓打从一开始就看出她的不待见了。
她冲他笑得很可爱,但眼里全是不耐烦,目的性极强。
她压根不是这里的人。
这里的人热爱酒精带来的刺激,眼里充满渴望,而她生涩又稚气地挥霍着她的美貌,更像个过家家的小孩子。
像是一只外来的金丝雀落在枝头上,她倒是很平易近人地学一群鹦鹉说话,但其实每一声都格格不入,可爱又可笑。
阿皓逗了她一会儿,素来大方的他偏偏不给她开黑桃A,最后还莫名其妙给了她一只瓶子,只因为她说要拿回去跟人显摆。
一早说好他用酒瓶换她的名字,万万没想到这是个机灵的小骗子。
“我叫Moon。”她理直气壮地说,“你又没说必须讲中文名。”
她留在“药”里的最后一个笑容是真心诚意的,带着狡黠的目的得逞的小小得意。
阿皓当时愣了一下,再想说什么,她已经拿着战利品溜出了酒吧。
时隔一个多月,再回忆起当夜的场景,才发现一帧一格都还历历在目。在充斥着食物味道&#30340
;便民超市里,阿皓见到了当日的金丝雀。
她瞪大了眼睛,说:“是你?”
……
阿皓望着近在咫尺的医院大门,吹着冷风,低低地笑起来。
故乡遇他知,像部电影。
就好像她讨酒喝的那天说过的那句台词:“世界上有那么多城镇,城镇有那么多的酒馆,你却偏偏走进我的。”
《卡萨布兰卡》。
她当时说的时候并不知道,那家酒吧差不多算是他的。所以这句台词格外应景。
而今,她又走到了沧县,来到他面前。
阿皓的耳边似乎还回响着她坐在长椅上讲往事时闷闷不乐的声音,他一向是个警惕性很高的人,却因为今晚的奇遇仿佛喝了酒一般微醺。
踏出医院大门的那一瞬,从四面八方涌起急促的脚步声。
阿皓心中一凛,转身想跑,却为时已晚。
红蓝|灯交织不断,无数穿警服的人冲上来,有人反剪住他的手,有人把他的侧脸往引擎盖上重重一摁,有人亮证件,有人打电话。
阿皓只挣扎了一瞬,就安安静静任人宰割了。
“我们是沧县刑警大队的。崔明皓,现在有一起袭警案和加油站抢劫案,警方怀疑你参与其中。麻烦你跟我们回警局一趟,协助调查。”
阿皓笑了笑,模样虽然狼狈,但眼里有奇异的冷静。
他的脸还贴在冷冰冰的车盖上,声音却很礼貌:“没问题,我一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能协助警察办案是我的荣幸。”
对方:“……”
“不过阿Sir,我一不反抗,二不逃跑,你们确定要这么暴力执法?”
“这就暴力执法了?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不得已而为之,你见谅。”对方很生硬,见他确实没有要跑的意思,使了个眼神,让人把他推搡进一辆警车。
阿皓钻进车里的那一刻,回头看医院,心里想的却是,好在她没看见。
他侧头望窗外,天边有一轮明月。
今夜月明如水,夜色温柔,只是最后一刻有点煞风景。
——
林长野把宣月带去的那栋平房已经很久无人居住了,大门上的铁锁都蒙了层灰,锁眼还生锈了。
宣月问:“这是什么地方?”
“张家村。”
林长野从包里拿出钥匙,捅了几下锁眼,没捅开,干脆从一旁的田里找了块石头,几下把生锈的铁锁给砸开了。
宣月吓一跳,问:“警察还能擅闯民宅?”
“如果闯的是自己家的话,问题不大。”
“什么意思?”宣月愣得张大了嘴,“这是你家?”
下一秒,她困惑地说:“不对啊,我明明记得你就是平城本地人,你爸爸是警察,你们一家三口一直住在市中心的老房子里——”
“看不出,你对我的事这么门儿清。”林长野扔了石头,哗啦啦把铁锁摘掉,扔在地上。
宣月咳嗽一声,说:“是宏立城八卦,有事没事就给我科普……”
“是吗?”林长野很配合,也不说破,
试着退了推门。
一声闷响,两扇木门被他推开了,一阵灰尘簌簌落下,宣月忍不住捂嘴。
林长野的黑色皮衣上都蒙了层灰,是太久没人开门,从门框周围落下来的粉末。
他伸手在墙边摸索一阵,回忆开关的方位,好不容易摸到了,摁了几下灯都没亮,不知道是灯丝烧了还是屋内没有供电了。
最后只能拿出打火机,啪的一声点亮,照亮了四方一小圈范围。
借着微弱的光线,宣月看见墙上贴着泛黄的年画,屋内有张老旧的沙发,一张斑驳的八仙桌。
下一秒,林长野把打火机递给她:“帮我拿一下。”
她接过来,“你要干什么?”
“换灯泡。”
林长野轻车熟路走到墙边一只斗柜前,他记得最下层有放一些日常用品,摸索一阵还真找到一只新灯泡。
那张八仙桌被搬到屋子中央,他踩了上去,一边叫宣月“举高点”,一边换灯泡。
大概有过了半分钟,他重新跳下来,摁亮墙边的开关。
暖黄色的光线从头顶洒落,照亮了整间屋子。
他在这里生活过几个月,从早到晚扮演着一个叫做步归的人,接受步归的一切,就好像往身体里塞入另一个灵魂。
他和每一个村民打招呼。
“我是步归。”
村民们都很诧异:“你是步老头的什么人?”
林长野回答说:“我是他孙子。”
这间平房是步老头的房子,那年春天步老头离世了,房子就一直空着。
村民们都知道步老头是个酒鬼,年轻的时候有个妻子,还有个儿子,可惜三十几年前就被他打跑了。
如今步归回来了,大家才知道他的父母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他回到故乡,继承了爷爷的房子和田地。
“你们一家人不是在外地待的好好的?怎么你回来种田了?”
步归含糊不清,不肯多说,后来村里办喜事丧事,也通知他去参加,多喝两杯酒他才打开话头。
原来步归去当了几年兵,后来因为脾气不好,和教官起了冲突,被记了大过,赶出了部队。
大家在暗地里窃窃私语:“步家怎么尽出败家子啊?”
“是啊,白瞎了这副好长相。”
“你还别说,他刚回来,我看他沉默寡言,做事手脚利落,还以为他是个老实人,想替他和我侄女做媒咧。”
“你可别,步老头喝酒喝得那么凶,这个孙子不知道会不会变成下一个他。万一跟他爷爷一样喝醉了打人,你侄女可就惨了。”
在村民的唏嘘声里,步归就这么住回了爷爷家中。
……
林长野拿了块抹布,抹了两遍,旧沙发才勉强能坐人。
好在宣月不拘小节,说:“没事,反正我这身也是便宜货,扔洗衣机洗一洗就干净了。”
她坐在沙发上,出神地听着林长野的故事。
“直接编好了档案就去卧底不行吗?为什么非要现场住过来呢?”
“因为那不是一般的罪犯,是大毒枭,是东南亚最大的犯罪团伙头目之一。”林长野坐在她旁边,“宣月,你把犯罪分子想得太简单了。他们不是街上的小偷、骗子,也不是精明的传
销分子,是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的亡命之徒。要想取得他们的信任,没有周密的计划和实打实的人际关系网是不行的。”
“他们大老远从东南亚跑回来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