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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脚一落地,她刚刚一直悬着的那颗心,也终于是跟着一块落了地。

霍淮卿侧头朝她看去,扬了扬手里的酒瓶:“来吗?”

贾新云点了点头,努力挤出了一个笑,有些不好意思的搓了搓冰冷的手:“其实……其实我是你的粉丝哎。”

“真的吗?”霍淮卿也慢慢露出了一个笑容,“那就说明,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不然我怎么会刚好选了这个地方,又刚好碰到你。”

说着,他随手把身旁的易拉罐丢了过去。

贾新云赶忙接住,小步挪到了他站的那一侧,嗤的一声,打开了易拉罐。

“咕咚——咕咚——”

冰镇啤酒要比常温的啤酒好喝数十倍,如果要是能在里头再放两块冰的话,那就是一百倍!

贾新云被冻得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但还是没舍得放开手里的易拉罐:“其实,我很久以前就开始关注你了,你刚出道那会儿演的那部电视剧你还记得吗?我那个时候还买了专门的DVD放在家里天天看,后来,你也不怎么拍电视了,网上到处都是你不好的消息,但我说实话,还真是有点羡慕你……”

“羡慕?”霍淮卿一挑眉,“这话怎么说?”

“就……就是感觉,那个时候,虽然大部分人都在说你不好,可是你做的那些事都是你当时想做的事情,所以我觉得……你好自由啊。”

贾新云说着,又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好久没有跟人聊天,你能……听我说会儿话吗?”

“可以。”

“……”

掌心触碰到的那一片冰冷的温度,慢慢好像也让皮肤变得有些麻木。

贾新云靠在天台边缘的护栏上,又沉默了好一会儿,想说些什么,可是心里头乱糟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她是半年前回来的。

大多数人在刚毕业的时候,都盼望着能够留在大城市,能够在大城市里打拼出一方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可是最终,能够成功的人却寥寥无几,失败,反而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她以前也是向往大城市的人之一。

当时她就感觉,大城市是真的好啊,处处高楼大厦,机会也遍地都是,工资比小城市高两三倍,动辄上万的月薪,一不留神就能够飞黄腾达。

但是真正在大城市打拼了几年以后,她反而是越来越提不起精神,无数次在夜晚想象着,逃离大城市,回到小县城之后,她的生活会怎么样。

大城市有什么好的?

无非就是物质生活比较丰富。

白天一睁眼就要着急忙慌地挤地铁去上班,夜晚加班指不定要加到几点,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哪怕是想出去玩儿,可是一想到明天还要早起工作,就瞬间又蔫儿了。

辛辛苦苦的这么忙活,一个月工资又能拿多少呢?

当初构想的轻轻松松上万元,压根不存在。

七八千块钱对她这样的人来说已经算是不少了,还有些人一个月拿个四五千、甚至三四千的,也不一样是在这里苦熬?

唯一的区别就是,她好歹可以找个一两千的房子,不用为了省那几百块钱而和别人挤在大通铺。

但是,一两千的房子竟然也已经很廉价了,屋里就那么一个小窗户,拿个A4纸大小的书就能直接给堵上……房间越小,生活就越没有动力,每天都压抑的喘不过气来。

不如回家咯。

回家至少房子能够住个宽敞一点的,不用天天看着这扇小窗户,感觉自己就像是大城市里的一粒灰尘,风一吹,什么时候消失了,都没有人知道。

“……”

但是设想归设想,真正做下要回家这个决定,艰难地令人无法想象。

如果不是那个傻缺领导,贾新云觉得,自己可能现在还在大城市里头浑浑噩噩的生活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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