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充斥着第一手八卦的手术室里, 沈方煜一边看腹腔镜一边对章澄说:“我有件事问你。”
“嗯?”章澄莫名觉得有点心虚,“什么事儿啊搞得这么严肃。”
沈方煜瞟了他一眼,开门见山道:“你知道李亚雷和霍成春大学那会儿喜欢谁吗?”
章澄心里一惊, 下意识脱口而出:“你知道了?”
沈方煜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 后者才发现自己多少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架势。
于是章澄疯狂摇头道:“我不知道, 我什么也不知道。”
“是不是江叙?”沈方煜直接问出口。
“我靠,”听到这两个字,章澄明白沈方煜是真知道了,他愣道:“是谁告诉你的?”
沈方煜没回答他的问题, 继续逼问道:“小徐和帆帆是不是也知道?”
他们以前宿舍是六人间,章澄还有他提到的这两位是他另外几个室友。
章澄咽了口唾沫,艰难道:“知道。”
沈方煜喉头一堵,带着几分心梗凉凉道:“你们真是我的好室友……就这么瞒我?”
“这事……说来话长,”章澄讪笑了两声, “方煜你听我解释。”
沈方煜闻言点了点头, 示意他好好解释,章澄立刻表忠心道:“先声明, 我一直都站在你这边, 虽然他们俩追江叙,但是我还是跟你同仇敌忾地坚信江叙不如你。”
“嗯?”
“我也不想瞒着你的……主要是他俩当时给的太多了, ”章澄硬着头皮道:“给班上同学送礼不说,还请我们宿舍的吃过好几顿饭, 知道我跟你关系最铁,还给我买了最新款的游戏机。”
“对不起啊方煜,”章澄颇有自知之明地自我批评道:“我思想觉悟不够高, 没抵挡住金钱的腐蚀。”
沈方煜:“……”
万恶的资本主义。
章澄睨着他的神色道:“我和小徐帆帆他们也是想着,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都是一个宿舍的,你们要是因为江叙闹了矛盾,也不利于宿舍团结是不是?”
“成春跟亚雷也是这么想的,才让我们瞒着你,再说他俩也就是喜欢江叙,也不是干了什么伤害你的事……”
他越说声音越低,“再说他俩这不是也没追上嘛,你和江叙该当宿敌的还是可以继续当宿敌,没什么影响。”
实话说,他当时还挺担心这俩富二代也会为了江叙打起来,不过后来反正都被拒绝了,也就平息了一场争执。
万万没想到,这桩旧事过了这么久,居然被沈方煜知道了。
“所以说到底是谁告诉你的?”章澄忍不住猜道:“应该不是咱们宿舍的,难道是上次同学会有人跟你说了什么?”
“不应该啊……”章澄说完又自问自答道:“当年那么多零食和小蛋糕的交情呢。”
沈方煜沉默片刻,再度从章澄的话里深刻认识到了什么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
他顿了顿,问道:“霍成春是不是快回来了?具体哪天来着?”
这么多年他们宿舍关系一直不错,前不久还在手机上聊过天,上次聊天的原因就是霍成春在群里说他要回来了,李亚雷还给他回复了一个微信自带的“握手”表情。
“好像就这周末吧。”章澄说完,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你想干嘛?我警告你啊,都毕业这么多年了,别为这事破坏宿舍团结。”
“不至于,”沈方煜似笑非笑道,“我就想请他们吃个饭。”
下班回到家,章澄飞快点开微信,拉了个三人小群,对群里的两位富二代疯狂轰炸,“你们俩完蛋了我和你们说,沈方煜他知道你们喜欢江叙的事了,他还说要请你们吃饭,你们得赶...
紧做好准备。”
李亚雷:“!”
霍成春:“?”
李亚雷:“叛徒是谁?”
霍成春:“/菜刀.jpg”
被菜刀选中的“叛徒”江先生对这一切无知无觉,比起两位没能成功的追求者,他现在有更需要操心的事。
比如,他正牌男友的送礼水平。
客厅的茶几放着一个系着缎带的礼盒,沈方煜坐在沙发上笑眯眯地和他邀功:“我给你定的礼物终于到了。”
江叙有些意外,“是什么?”
“定制的衣服。”沈方煜王婆卖瓜般自夸道:“请专业的王牌老师傅做的,等了好久,你快换上试试。”
听着沈方煜的话,江叙还以为是定制西装,他刚想说一句太破费了,结果一打开盒子,就看见了一条灰色的绒秋裤。
他不敢相信地把那条裤子拿出来展开,仔仔细细观察了两遍,确认那就是秋裤无疑,然后顶着满头的问号看了沈方煜一眼。
“上回在梅园我就发现了你不穿秋裤,这几天我又观察了一阵子,感觉你好像根本就没这装备,”沈方煜评价道:“这样伤身体。”
“市面上卖的孕妇秋裤没有这么长,男士秋裤腰又做得太紧,容易勒着你和笑笑,”他说:“这个特别保暖,是按照怀孕的腰围设计的,弹性也大,现在过冬天正好穿。”
听到沈方煜提起梅园,江叙的耳朵尖红了红,他把秋裤叠起来塞回去,脸上写满了拒绝。
“我不穿。”
虽然江叙的年纪已经过了青春期臭屁爱耍帅的时候了,但他在穿衣打扮上的执着从来没变过。
要不是怀孕,他连羽绒服都不会穿。
哪个年纪轻轻火力旺盛的大小伙子会穿秋裤啊?
想着想着,他突然意识到什么,掀了一下沈方煜的裤腿。
浅色的牛仔裤下,黑色的秋裤贴着男人修长的脚踝往上,护住了他的腿。
江叙:“……”
穿秋裤的大小伙子竟在我身边。
沈方煜洗完澡上床的时候都会换睡裤,他还真没发现过这位活的这么养生。
“我都穿好多年秋裤了,年轻人不穿秋裤都是偏见,你现在图好看小心年纪大了老寒腿风湿关节炎。”
沈方煜唠唠叨叨跟念经似的:“哎江叙,我发现你这个人生活真的很成问题,早饭不好好吃,觉不好好睡,连衣服都不好好穿,你能不能对自己身体好点,你还得跟它相生相伴五六十年呢。”
江叙满头黑线:“谁不好好穿衣服了?”。
沈方煜“嘁”了一声,补充道:“再说你别看不起秋裤,关键时刻可顶用了。”
江叙瞟了他一眼,意思是你很有经验?
“我和你说,就我在M国,让那俩劫匪把我西装给抢了,”沈方煜看起来十分骄傲,“得亏我穿了秋裤,不然大冬天的我非得冻死在M国不可。”
他说着又把外裤往上卷了卷,非要给江叙展示他的英雄秋裤有多么保暖,多么有价值。
虽然对沈方煜的遭遇感到很心疼,但江叙总觉得一想到沈方煜穿着秋裤,在M国夜色下空无一人的街头艰难跋涉,他对沈方煜的爱就有消失的趋势。
于是为了他们爱情的延续,他把沈方煜推进了浴室,连带着把家居服给他一起丢了进去,顺便下达了一道指令:
“洗完澡把秋裤脱了再出来。”
因为一条秋裤惨遭嫌弃的沈医生非常郁闷,恨不得当场找个公堂来为他的秋裤击鼓鸣冤,结果他还没来得及击鼓,他的手机先撒欢似的响了起来。
“江叙!”他从浴室里喊了一声,“...
帮我接下电话。”
江叙从他的外套里翻出沈方煜吵嚷个不停的手机,还以为是医院有什么事,万万没想到,电话一接起来,对面就飙来一串含情脉脉的英文,雀跃而兴奋。
“哦我的上帝,你终于接电话了,亲爱的沈,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