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当然是借助了金手指的力量!
在黄秀英说自己偷了她的钱后,孟青禾就打开了系统,将周围目光所见的一切,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所以在看到彭娟一双布鞋的价值竟高达五十几元后,再结合之前的事,便可得知钱就是她偷的,并且还将其藏在了鞋底。
不然孟青禾又不是彭娟肚子里的蛔虫,怎么可能知道她把钱藏在了哪儿。
“我出去看看你爹和哥哥们从山上砍柴回来了没有。”
林爱云的话唤回孟青禾的思绪,她连忙乖乖点了点头:“好。”
没多久,林爱云和孟仲夏就进来了,其他人还在外面搬柴。
“小,小妹,我来背你回房间。”孟仲夏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背心,又瘦又高,留着一头利落的板寸,鼻尖有一颗小黑痣。
长相跟孟青禾有两分相似,是一个清清秀秀的男孩子。
其实孟家二房的孩子没一个长得丑的,但是其中要数孟青禾最好看,全挑父母的优点遗传,五官漂亮得跟大城市玻璃橱窗里摆放的洋娃娃差不多。
虽然孟保国长得周正,却并不是特别俊,要认真来说,肯定是全凭林爱云一个人拉高了家里的整体颜值水平。
林爱云当年可是村里数一数二的美人,相貌娇美,皮肤白腻,三千乌发如墨,十里八乡的好儿郎趋之若鹜,都想要将她娶回家做媳妇儿。
可是她最后却选了孟保国,一个家里穷得叮当响的贫农。
有人问他是救过你的命吗?不然为什么放着那么多条件好的后生不嫁,偏偏要嫁给他。
哎,还真是因为他救过她的命,不过这却不是主要原因。
感情这玩意儿谁又说得清呢?有时候认定一个人了,便是如此奋不顾身吧。
“谢谢二哥。”孟青禾注意到孟仲夏面对自己时流露出来的那不自然的神情,不甚在意地冲着他甜甜一笑。
二哥,快看,我这个妹妹是不是比你之前那个妹妹要可爱得多?她未来可是再也不会回来认你这个哥哥了,是一个很没有良心的人啊。
所以能不能放下对我的戒备和疏离?虽然灵魂上我不是原主,但是身体上是啊,咱们流着一样的血,我才是你亲妹妹!
看着眼前的小姑娘眼巴巴望着自己,孟仲夏心中猛地一颤,偏头轻咳一声,在床边蹲了下来。
林爱云扶着孟青禾趴到孟仲夏的背上,虽然已经很小心了,但还是牵动到了她右腿上的伤。
“有些疼。”孟青禾可怜兮兮地嘟起小嘴,手紧紧搂住孟仲夏的脖颈。
“要不今晚青禾就住在这屋,我们睡你那儿去?”林爱云见状,心疼得不行。
孟青禾摇了摇头,无声的拒绝了,接着道:“没事,我能忍。”
“我动作快些,马上就到了。”孟仲夏连忙站起身来,向外面小跑而去。
原主的房间就是之前沈书瑶的房间,位置处在林爱云和孟保国房间旁边,虽然小小的,却因为是家中唯一的女孩子,所以也算是个独立房间。
哪里像孟仲春四兄弟,就只能挤在一个屋子里睡觉,一点儿私人空间都没有。
乡下大多都是纯土坯修建的房子,孟家也不例外,里面摆放着几件旧家具,一张床,一个木衣柜,一个木头洗脸架,一个大红的搪瓷盆。
里面看起来最好最贵的东西,就是墙边放着的那个红木箱子了,就这还是原主从沈家带回来的。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孟青禾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原主会在回这里的第二天,就想跑路了,因为她现在也想跑!!
这是什么居住环境啊?又脏又破,真的能住人吗?会不会住着住着,房子给塌了?
说实话,在后世,她家养的狗住得都比这好。
呜呜呜,老天爷,能不能来道惊雷把她给送回去啊?
这个想法刚冒出来,外面竟真的响起了一道震耳雷声,吓得孟青禾直往被子里钻,拜托拜托,我说着好玩的,老天爷你大可不必当真啊。
咱就是说万一没送回去,而是送去见阎王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啊,还不如在这里走一步看一步呢。
见状,不明所以的林爱云和孟仲夏以为她是困了,便体贴的走到了房门口,帮她关上了门。
于是房间里就只剩下了孟青禾一个人。
墙边有一个木框子支起来的小窗户,上面挂着草帘子,风一吹,便将其带起,随之一缕光漏了进来,洒在孟青禾的脸上。
万物安静下来,她这会儿才感觉到一直压抑在心底的委屈涌出来了几分。
“为什么偏偏是我啊?”
虽然说身为一名流量女星,她需要时时刻刻紧跟潮流,但是这所谓的穿书潮流,她是真的一点儿都不想参与啊。
家庭幸福美满,父母亲戚疼爱,粉丝量庞大,颜值爆表,手中存款多到下下下辈子都用不完……
这样的她明明可以在后世活得风生水起,却偏偏穿到了这个年代的乡下受苦。
造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