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零章(2 / 2)

老朱嘟囔道: “我就喜欢结果正义,结果正义,不就是最终的正义吗?”大家: "

是啦,反正最终的结果都是被你嘎掉。这也很难说是一种结果正义吧。不如说是一种“老朱正义”?

没有错,既老朱习惯老朱之后。大家也习惯了老朱。

【宋代后,司法的改革趋向于扩大刑部职能,削弱大理寺。复审权归于刑部。但总体还是朝着平衡三法司这个走向去的。

可是元代很特殊,元代剥夺了大理寺的大部分职能,全部聚拢到了刑部。这个改革的影响被明代继承,案件一般是刑部or都察院审了,大理寺复审。

朱元璋参考了元代,又以借鉴了唐宋,在摸索着他心目中完美政治体制的过程里,反复设置、裁撤着大理寺。

吴元年设大理寺→洪武元年裁撤

→洪武14年复设,左寺4位评事,右寺8位评事→洪武29年裁撤

→建文复设(洪武31年9月)

→建文调整(洪武33年2月),左寺6位,右寺6位→朱棣继承(洪武35年7月),左寺6位,右寺6位。】

朱允炆笑眯眯吐出一个字: “四。”他比划出“四”,强调:"建文永乐新政,+4。"他愿意当个没有感情的计数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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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依太祖祖训还设”,朱棣很仔细的删掉了太祖实录29年关于废除大理寺的重大决策条目。决定只听29年以前老爹的话。】

大家已经充分意识到了朱棣说话的艺术。

老朱微微一笑: “你既然可以让咱活到洪武35年,也可以让我在洪武29年以后闭嘴。”朱棣:我闭嘴,我闭嘴。

【但是呢,在分配人数这件事上他有点纠结。

左寺管京城&直隶的所有军民案子。右寺管其他省份。建文时因为彼此工作量的问题,调整了比例。

为什么会出现工作量调整呢?这和建文的主要政治思路“宽省刑狱”有关。

当治下“天下犯人减少了2/3”。他于建文2年下诏,啊!祖宗显灵啊!过去诉状很多,现在“断狱颇简”。】

祖宗·老朱·死亡射线: “祖宗现在显灵了,祖宗的意思是,让你多多断案,不是让你直接把案子给删掉!"

朱允炆:

我闭嘴。

【以前是工作量加大,把御史台改为都察院。现在没必要啦,原本不定人数的十二道监察御史,现在止设28人。

御史们干回本职工作,都去监督贪官、弘扬新风吧!没必要分治刑狱了。——以前可以对地方案件进行复核,现在权力丧失了。很可能也无法把普通人押解至京。

京城里堆积的外省案件工作量降低,犯人数量自然也降低。工作人员自然也不需要有那么多啦。建文3年因此做出了人员的调整,减少了分管外省的右寺工作人员数量。】

老朱对于监察御史的人数,是有过调整的想法的,大抵是每道设5个御史,如此便是60人。看上面的意思,自己最后还是决定人数不定。

毕竟一直维持60人,颇为冗官。但是这小子一下子砍到28人……太能裁了吧!

【朱棣登基了,大理寺的官员上奏。老大啊……人数当年是这样、那样的原因调整的勒。您斟酌斟酌?

朱棣听了报告,非常重视,和李景隆、茹瑞等重臣共同商议此事,两人均建议保留66开。该系统运行2年后,大概受重设都察院、司法权被中央夺回的影响,运行不畅。→永乐2年9月,左寺4人,右寺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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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李景隆,本来因为无话可说而神游天外的他,突感开心。毕竟在朱棣的朝廷,他也是被重视的,还能被问这种重要的问题。

可是……未来的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呢,竟然鼓吹朱允炆的建文政策。这……这瓜田李下.…

【中央法制相关的部分,还有原本刑部、都察院均下辖6名司狱(狱警)。建文年间,革去刑部4人,都察院5人,两个部门加在一起只有3个狱警了。

与此同时,他不断地把地方司狱司当做冗官裁撤。

古代的行刑权一直没有被独立出来,本来这也应该和其他司法部门互相牵制,保障犯人服刑时的基本待遇,不遭到虐待。

从太宗实录里就能看到,监狱管理一直很成问题,如果案件处理不及时,那些犯人就会在狱中被折磨致死。

朱棣因此提醒刑部赶紧把案子结了,别拖延症。

其实还有个办法,就是改善监狱管理环境,这一般也得增多人手。朱允炆的办法是都裁掉?

裁掉了狱警没错,但犯人总要关吧?尤其是地方监狱……Up不认为,那种情形下的犯人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我愿把这些都叫做“眼不见、心为静的”的国王新衣式宽容。】